補辦結婚登記的法律問答

導讀: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法定婚齡,申請補領時仍未達法定婚齡的,婚姻登記機關不得補發結婚證。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那么補辦結婚登記的法律問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法定婚齡,申請補領時仍未達法定婚齡的,婚姻登記機關不得補發結婚證。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關于補辦結婚登記的法律問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如何補辦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八條規定,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申請補辦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橐龅怯洐C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補辦結婚登記,補發的結婚證登記日期是哪一天?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法定婚齡,申請補領時仍未達法定婚齡的,婚姻登記機關不得補發結婚證。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法定婚齡,申請補領時已達法定婚齡的,當事人應對結婚登記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婚姻登記機關補發的結婚證登記日期應為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之日。
3、補辦結婚登記的,雙方從何時起就具有了婚姻關系?
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