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受賄罪的犯罪構成是什么

導讀:
集體經濟組織、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和私營企業不能成為單位受賄罪的主體。單位受賄罪的這種故意是經單位決策機構的授權或同意由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故意收受或索取賄賂的行為表現出來的是法人整體意志的體現。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那么單位受賄罪的犯罪構成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單位受賄罪的犯罪構成是什么
單位受賄罪的犯罪如下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有單位正常管理活動和聲譽。本罪的對象是財物、回扣、手續費。其所有權人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主要包括有價值或使用價值的商品、物品、有價證券、貨幣等。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表現上有兩項內容
1、索取、收受他人的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為例如商業銀行利用發放貸款的職務便利向申請貸款的單位或個人索要好處費、回扣等。索取是指主動向他人索要收受是指非主動地接受為他人謀取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正當利益。至于是否實現了為他人謀取利益并不影響本罪成立。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索取、收受他人大量財物或者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根據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施行的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單位受賄數額在l0萬元以上的2單位受賄數額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B、強行索取財物的C、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這些行為是通過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實施的但是他們是在單位的意志支配下以單位名義為單位利益而實施的因此這種行為實質上是單位受賄行為。
2、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如果國家機關、國家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實施了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但索取、收受的財物不足定罪標準并且沒有其他嚴重情節則應按一般單位受賄行為對待不宜按犯罪處理。另外對于實施了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的行為但沒有為他人謀取利益的也不宜按犯罪論處。對于收受回扣和手續費在帳上記載的也不宜以犯罪論處。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國有單位。它包括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集體經濟組織、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和私營企業不能成為單位受賄罪的主體。這是因為我國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家由于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性質和在社會主義政治、經濟體制中的地位他們違背自已的職責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并利用國家給予的權力為他人謀取利益就會損害國家法律的尊嚴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并使國家機關正常的職能活動受到嚴重侵犯敗壞了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比團體的聲譽并會給國家利益造成嚴重損失因此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動機、目的。單位受賄罪的這種故意是經單位決策機構的授權或同意由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故意收受或索取賄賂的行為表現出來的是法人整體意志的體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七條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單位受賄罪立案標準
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必須同時具備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條件且是情節嚴重的行為才能構成單位受賄罪。
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經濟往來中在賬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單位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單位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單位受賄數額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2強行索取財物的
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