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導讀:
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為。單位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主觀要件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二是超過規定期限透支即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歸還本息。一般來說信用卡惡意透支行為將在發卡銀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記錄影響持卡人的個人信用。那么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構成要件如下
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為。具體包括四種情形1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3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4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按照法律規定行為人只要實施上述行為之一的。就構成本罪。
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單位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信用卡惡意透支的定義
1、惡意特征超出了透支限額是否超過透支限額以信用卡帳戶余額軋差數是否超過限額為準在規定期限內未償還透支款本息而又繼續透支的超限額或超期透支前沒有取得發卡行授權的許可包括逃避授權、偽造授權和騙取授權等情形透支人主觀上有非法占用發行卡資金的故意。
2、惡意透支行為包括兩種基本行為方式
一是超過規定限額透支即超過信用卡章程的規定或者發卡銀行的允許透支。
二是超過規定期限透支即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歸還本息。一般來說信用卡惡意透支行為將在發卡銀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記錄影響持卡人的個人信用。
我國刑法學界通說認為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之間的本質區別在于行為人的主觀意志內容不同即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銀行資金的意圖沒有這一意圖的即為善意透支否則即為惡意透支。換言之善意透支是先用后還沒有占有透支款的意思惡意透支是明知不能償還或不愿償還而故意透支具有非法占有透支款的目的。更具體地講區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的根本標準就是看行為人主觀意志內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至于客觀上是否超過限額、期限透支透支后經銀行催收是否歸還等只是認定行為人主觀意志內容的征表只是便于外在、直觀地認定行為人主觀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而不具有決定性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