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國有檔案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導讀:
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違反檔案法的規定擅自出賣、轉讓國家所有的檔案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兩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規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所謂竊取是指采取自以為不為國有檔案管理人、持有人發覺的方法而秘密取走國家所有檔案的行為。那么竊取國有檔案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竊取國有檔案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竊取國有檔案罪的犯罪構成如下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檔案的管理制度。檔案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檔案的滅失、毀損往往會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因此為了加強對國有檔案的保管、利用懲治嚴重妨害國有檔案的犯罪十分必要。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國家所有的檔案。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經濟、軍事、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所謂國家所有的檔案是指國家檔案館保管且所有權屬于國家的檔案。歸集體、個人所有的檔案不是本罪的對象。
根據我國檔案法的規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民都有保護檔案的義務。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把檔案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我國的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于社會各方面的利用。任何搶奪、竊取國家所有的檔案的行為都嚴重侵犯了國家的檔案管理秩序。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搶奪、竊取國家所有的檔案的行為。所謂搶奪是指在國有檔案的保管者、持有人在場的情況下公然當面奪走或搶取國有檔案的行為一般是乘管班人員或持有人不備而奪取但也不排除在管理人、持有人有備時而強行奪取的情況。所謂竊取是指采取自以為不為國有檔案管理人、持有人發覺的方法而秘密取走國家所有檔案的行為。既可以當其面竊取也可以在檔案保管者、使用人不在場時而潛入檔案存放地竊取等。
本罪為選擇性罪名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其中之一行為即構成本罪。即若只實施搶奪檔案的行為構成搶奪檔案罪只實施竊取檔案行為的構成竊取檔案罪。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國家所有的檔案而進行搶奪或竊取如果行為人不知搶劫或竊取的是國家檔案的不構成本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條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搶奪、竊取國家所有的檔案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違反檔案法的規定擅自出賣、轉讓國家所有的檔案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規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竊取國有檔案罪立案標準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搶奪、竊取國家所有的檔案的行為。所謂搶奪是指在國有檔案的保管者、持有人在場的情況下公然當面奪走或搶取國有檔案的行為一般是乘管班人員或持有人不備而奪取但也不排除在管理人、持有人有備時而強行奪取的情況。所謂竊取是指采取自以為不為國有檔案管理人、持有人發覺的方法而秘密取走國家所有檔案的行為。既可以當其面竊取也可以在檔案保管者、使用人不在場時而潛入檔案存放地竊取等。
本罪為選擇性罪名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其中之一行為即構成本罪。即若只實施搶奪檔案的行為構成搶奪檔案罪只實施竊取檔案行為的構成竊取檔案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