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導讀:
任何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到它們的正常管理活動損害他們的名譽從而危害國防利益。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那么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武裝部隊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武裝部隊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到它們的正常管理活動損害他們的名譽從而危害國防利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二、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的判刑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