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共同犯罪的構成要件?

導讀:
而共同犯罪行為除實行犯的行為是由刑法明文規定的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為例如組織行為、教唆行為和幫助行為都是由刑法總則規定的,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1各共同犯罪人是經過自己的自由選擇決意與他人共同協力實施犯罪2各共同犯罪人對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認識因素1各個共同犯罪人不僅認識到自己在實施某種犯罪而且還認識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與自己一道在共同實施該種犯罪2各個共同犯罪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為結合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認識到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與共同犯罪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依照我國刑法第25條第1款的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行為和單獨犯罪行為相比具有顯著的特點。具體而言即包括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所構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兩個以上的單位所構成的共同犯罪還包括單位與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構成的共同犯罪后兩種情況可稱之為單位共同犯罪對其處理既要根據總則關于共同犯罪的規定也要考慮關于單位犯罪的規定。關于什么是共同犯罪的構成要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照我國刑法第25條第1款的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一、客觀方面
1、各共同犯罪人所實施的行為都必須是犯罪行為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標彼此聯系、互相配合結成一個有機的犯罪行為整體。
2、各個共同犯罪人的行為由一個共同的犯罪目標將他們的單個行為聯系在一起形成一個有機聯系的犯罪活動整體。
3、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都與發生的犯罪結果有因果關系。
共同犯罪行為和單獨犯罪行為相比具有顯著的特點。單獨犯罪行為都是由我國刑法分則加以明文規定的。因此對于單獨犯罪只要直接依照刑法分則的有關規定對犯罪分子定罪就可以了。而共同犯罪行為除實行犯的行為是由刑法明文規定的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為例如組織行為、教唆行為和幫助行為都是由刑法總則規定的。只有把這些行為與實行行為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正確地解決共同犯罪的定罪問題。
二、主觀方面
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認識因素
1各個共同犯罪人不僅認識到自己在實施某種犯罪而且還認識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與自己一道在共同實施該種犯罪
2各個共同犯罪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為結合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認識到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與共同犯罪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
1各共同犯罪人是經過自己的自由選擇決意與他人共同協力實施犯罪
2各共同犯罪人對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
主要形態有犯罪集團與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
共同犯罪的例外2000年11月10日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眾所周知交通肇事罪是最典型的過失犯罪但在這種情形也存在共同犯罪。
三、主體要件
共同犯罪成立的主體條件是兩人以上。這里要注意準確對人的理解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規定的作為犯罪主體條件的人不僅包括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單位等法律擬制的人。具體而言即包括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所構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兩個以上的單位所構成的共同犯罪還包括單位與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構成的共同犯罪后兩種情況可稱之為單位共同犯罪對其處理既要根據總則關于共同犯罪的規定也要考慮關于單位犯罪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