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特征

兩個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共同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則不構成共同犯罪。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彼此聯系相互默契結合成為一個統一的犯罪行為共同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關于共同犯罪特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共同犯罪特征
(一)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首先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勸說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于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第一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第二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第三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三)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里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
(四)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是指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必須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兩個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共同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則不構成共同犯罪。數人共同實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也不能構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這里有兩層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僅認識到自己在故意的參加實施共同犯罪而且還認識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參加實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對犯罪結果的發生都抱著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態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彼此聯系相互默契結合成為一個統一的犯罪行為共同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各共同犯罪人在實施共同犯罪時盡管所處的地位、具體的分工、參加的程度、甚至參與的時間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們的行為都是為了達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標從而緊密相聯有機配合各自的犯罪行為都是整個犯罪活動的組成部分。在發生危害結果的情況下共同犯罪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都與發生的犯罪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4、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客體。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必須指向同一犯罪客體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為的必然要求。
三、共同犯罪主犯的認定與處罰
(一)共同犯罪主、從犯的認定1、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二十六條)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刑法第二十七條)
3、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實施犯罪行為而且其行為是犯罪結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或是事前拉攏、勾結他人提起犯意出謀劃策的教唆犯。起次要作用或輔助作用是指(1)雖直接實施犯罪行為但對整個犯罪的預謀、實施和完成所起的作用不大(2)只為共同犯罪的實施創造便利條件、提供幫助。如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標、排除犯罪障礙、看風、轉移贓物等。
4、應當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處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區分主、從犯。若他們的地位和作用一致或相當則均認定為主犯。
5、在共同犯罪中數名被告人互相推卸罪責其它證據又不能確定他們之間地位和作用大小的應認定他們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從犯。
6、同案人在逃從現有證據證實已抓獲的被告人確實在整個犯罪過程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如看風、轉移贓物等)的應認定為從犯。
同案人在逃抓獲的被告人供稱只參與看風、轉移贓物等次要或輔助作用又沒有證據證明其直接實施犯罪行為的不宜認定主、從犯但量刑時酌情從輕處罰。
7、刑法分則對主犯另設處罰規定的應依照刑法分則條文處罰。不應重復刑法總則關于主犯的規定。
(二)主、從犯的量刑1、主犯的量刑
根據犯罪行為所具有的事實情況應當歸屬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責相一致的原則確定主犯的刑種或刑期不應從重處罰。
2、從犯的量刑
(1)從犯應當比照主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①從犯比照主犯從輕、減輕處罰是就刑事責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從輕、減輕處罰。如果主犯有其他從輕、減輕的量刑情節存在其宣告刑可能與從犯一樣甚至更輕。
②從犯比照主犯從輕、減輕處罰只能就共同所犯之罪而言共同犯罪以外的罪的處罰不能成為比照的對象。如果主犯犯有數罪從犯犯一罪從犯只能比照與主犯共犯的一罪處罰。
③在主犯是連續犯的情況下從犯只能比照與主犯共同參與作案的犯罪事實及主犯對比應處的刑罰來進行處罰。主犯單獨作案的犯罪事實及應處的刑罰應被排除在比照的范圍之外。例如主犯與從犯共同盜竊之后主犯又單獨連續實施了多次盜竊的從犯應比照的是主犯與其實施共同盜竊應受的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