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加重犯的加重結果

導讀:
綜上分析結果加重犯的概念是由基本犯罪引起了可歸責于行為人的加重結果刑法對加重結果規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態,根據刑法分則對上述16個涉及結果加重犯的分則條文的規定情況如按對加重結果的罪過形式加以區分的話基本可以分為兩類(一)基本犯為故意加重結果為過失的類型,根據刑法分則對上述16個涉及結果加重犯的分則條文的規定情況如按對加重結果的罪過形式加以區分的話基本可以分為兩類(一)基本犯為故意加重結果為過失的類型。
只有可歸責于行為人的結果才能成為結果加重犯的加重結果。刑法規定了加重處罰的法定刑結果加重犯的加重結果必須是被刑法規定有加重法定刑的結果。所謂加重法定刑是指結果加重犯的法定刑至少重于基本罪的法定刑否則就談不上加重。基本犯罪是結果加重犯的基石可歸責的加重結果是結果加重犯的靈魂加重處罰是結果加重犯的法律后果幾個特征有機地組織成結果加重犯概念缺一不可。根據刑法分則對上述16個涉及結果加重犯的分則條文的規定情況如按對加重結果的罪過形式加以區分的話基本可以分為兩類(一)基本犯為故意加重結果為過失的類型。關于結果加重犯的加重結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結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結果是指超出基本犯罪結果的被刑法規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結果它是結果加重犯必須具備的另一特征如果沒有加重結果的出現則結果加重犯不能成立。加重結果具有以下特點首先加重結果必須是刑法中的危害結果具有危害結果的特征。其次加重結果是依附于基本犯罪的沒有獨立犯罪意義的構成要件要素。所謂獨立意義的犯罪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具有完整犯罪構成要件的并且有獨立法定刑的犯罪。加重結果為基本犯罪所引起它的危害行為也是基本犯罪的危害行為缺乏獨立的危害行為因此不具備完整的構成要件系統不能成為獨立意義的犯罪只能依附于基本犯罪。再次加重結果超越于基本犯罪的構成要價的重的結果這種超越性就是它不屬于基本犯罪構成要件內的任一要素雖說是超越了基本犯罪的構成要件要素但并沒有改變基本犯罪的犯罪性質仍不具有獨立的犯罪意義。
必須是可歸責于行為人的結果
也就是說加重結果應當與行為人的行為之間有因果關系。如果行為人對該結果的發生既無故意又無過失或與行為人的行為無內在歸律的引起與被引起的因果關系的結果就不應歸責于行為人。只有可歸責于行為人的結果才能成為結果加重犯的加重結果。
刑法規定了加重處罰的法定刑
結果加重犯的加重結果必須是被刑法規定有加重法定刑的結果。所謂加重法定刑是指結果加重犯的法定刑至少重于基本罪的法定刑否則就談不上加重。
綜上分析結果加重犯的概念是由基本犯罪引起了可歸責于行為人的加重結果刑法對加重結果規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態。基本犯罪是結果加重犯的基石可歸責的加重結果是結果加重犯的靈魂加重處罰是結果加重犯的法律后果幾個特征有機地組織成結果加重犯概念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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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犯為故意加重結果為過失的類型。
刑法第234條第2款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刑法第238條第2款非法拘禁致人重傷、死亡的刑法第239條第1款綁架致被人死亡的刑法第257條第2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刑法第260條第2款虐待致人重傷、死亡的刑法第318條第1款第3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刑法第321條第2款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的刑法第336條第1款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身體健康嚴重受損害或死亡的刑法第336條第2款非法進行節育手術造成就診人身體健康嚴重受損害或死亡的刑法第443條虐待部屬致人死亡的刑法第445條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造成軍人死亡的。
(二)基本犯為故意加重結果既包括故意又包括過失的類型。
刑法第121條劫持航空器致人重傷、死亡的刑法第141條第1款生產、銷售假藥致人死亡或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刑法第144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致人死亡或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刑法第236條第3款第5項強奸致人重傷、死亡的刑法第263條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刑法第358條第1款第5項強迫賣淫致被強迫賣淫人重傷、死亡的。
從上述分類情況看我國刑法中規定的結果加重犯多數屬于純正的結果加重犯即基本犯為故意加重結果為過失的類型共10個條文11個罪名。少數屬于不純正的結果加重犯即基本犯為故意加重結果既包括故意又包括過失的類型共6個條文6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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