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傷鑒定需要什么材料

導讀:
(一)屬于下列情況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1)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應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其他有效證明,為了保護這些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益,規定,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包括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材料,為了保護這些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益,規定,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包括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材料,據此,職工在沒有勞動的情況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領取勞動報酬的證明、單位同事的證明等。
由于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傷亡提出的,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應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認定因工死亡應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對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書面說明情況。為了保護這些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益,規定,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包括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材料。關于做工傷鑒定需要什么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屬于下列情況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應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2)由于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傷亡提出的,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3)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應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認定因工死亡應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4)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供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5)屬于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規定,提交由設區的市級相應機構或有關行政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
(6)屬于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對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書面說明情況。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的證明材料
勞動關系證明材料是勞動保障部門確定對象資格的憑證。規范的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是,它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法定憑證。但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企業、個體工商戶未與其職工。為了保護這些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益,規定,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包括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材料。據此,職工在沒有勞動的情況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領取勞動報酬的證明、單位同事的證明等。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診斷機構(或者鑒定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對于醫療診斷證明需要把握兩點:
(1)出具診斷證明的醫療機構,一般情況下,應是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工傷保險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是非協議醫療機構(例如對受到事故傷害的職工實施急救的醫療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