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死亡如何解除婚姻關系

導讀:
一方死亡如何解除婚姻關系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自然死亡婚姻關系的主體之一已不復存在必定引起夫妻關系的消滅并且發生遺產繼承等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夫妻一方死亡婚姻關系自然終止也就是自動解除在給死亡的一方注銷戶口時另一方就自動變更為喪偶。婚后一方購置的財產非夫妻共同財產如利用了原夫妻共同財產購置應當為繼承人共有財產。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一方死亡如何解除婚姻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自然死亡婚姻關系的主體之一已不復存在必定引起夫妻關系的消滅并且發生遺產繼承等法律后果。
2宣告死亡宣告失蹤人死亡的判決宣告之日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
夫妻一方死亡婚姻關系自然終止也就是自動解除在給死亡的一方注銷戶口時另一方就自動變更為喪偶。一方生前所欠債務如果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配偶有義務償還。婚后一方購置的財產非夫妻共同財產如利用了原夫妻共同財產購置應當為繼承人共有財產。
撫養義務只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間一方死亡的孩子應當有在世的一方撫養可以通過跟孩子的其他親人協商的方式取得補助但除孩子父母外的其他親人與孩子之間均不成立撫養義務。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