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蹤,婚姻關系是否自動解除

導讀:
夫妻一方失蹤,婚姻關系是否自動解除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失蹤婚姻關系并沒有自動解除終止婚姻關系可以通過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向你自己的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二是向你自己的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夫妻一方失蹤,婚姻關系是否自動解除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失蹤婚姻關系并沒有自動解除終止婚姻關系可以通過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向你自己的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二是向你自己的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夫妻間終止婚姻關系只有在一方自然人死亡時可自動終止宣告死亡或者離婚必須經過法律程序,夫妻間終止婚姻關系只有在一方自然人死亡時可自動終止宣告死亡或者離婚必須經過法律程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法院判決宣告之日為其死亡日期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亡配偶可另行結婚。
夫妻一方失蹤,婚姻關系是否自動解除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失蹤婚姻關系并沒有自動解除終止婚姻關系可以通過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向你自己的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二是向你自己的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夫妻間終止婚姻關系只有在一方自然人死亡時可自動終止宣告死亡或者離婚必須經過法律程序。法院判決宣告之日為其死亡日期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亡配偶可另行結婚。離婚判決生效則婚姻關系終止。關于夫妻一方失蹤,婚姻關系是否自動解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失蹤,婚姻關系是否自動解除
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失蹤婚姻關系并沒有自動解除終止婚姻關系可以通過兩種方式進行
一是向你自己的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
二是向你自己的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夫妻間終止婚姻關系只有在一方自然人死亡時可自動終止宣告死亡或者離婚必須經過法律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法院判決宣告之日為其死亡日期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亡配偶可另行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所以已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屬于法定的允許離婚的情形你可以向自己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離婚判決生效則婚姻關系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