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是什么

導讀:
離婚冷靜期是什么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在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后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的期限。協議離婚有冷靜期無法直接跳過。回答冷靜期只適用于夫妻雙方自愿的協議離婚對于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并沒有冷靜期的規定。法條關鍵詞離婚冷靜期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那么離婚冷靜期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在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后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的期限。
由于2003年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取消了審批期的規定中國事實上變成了世界上離婚手續簡便離婚快捷的國家之一離婚夫婦當場就可拿到離婚證。不少沖動的夫婦晚上吵架第二天早上離婚到下午就后悔了。離婚冷靜期對那些玩氣離婚的小夫妻和那些雙方父母參與過多的夫妻有幫助對下一代也有益。
回答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無需經過法院但是需要您雙方對于是否離婚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等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并且形成紙質的離婚協議書并到民政局辦理手續才可生效。協議離婚有冷靜期無法直接跳過。如果您雙方對于離婚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那么只能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
回答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對方不同意則由法院判決如果判決不離婚原告方需要再等6個月才能第二次起訴。
回答冷靜期只適用于夫妻雙方自愿的協議離婚對于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并沒有冷靜期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