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配偶有外遇不是法定離婚理由

導讀:
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沒有法律規定的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對于原告的離婚請求法院不予支持,肖某表示請求判決他和妻子離婚,日前小彭將徐云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二人離婚,日前小彭將徐云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二人離婚,五種情形調解無效準予離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五種情形調解無效準予離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日前小彭將徐云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二人離婚。本案開庭時肖某的妻子不同意離婚。五種情形調解無效準予離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或撤訴后6個月內沒有新事實新理由又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另一方起訴離婚的除外。關于懷疑配偶有外遇不是法定離婚理由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離婚率的增加離婚的理由也五花八門。但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情形是由法律規定的不是隨便有個理由就可判決離婚。法官提醒廣大夫妻遇有矛盾和分歧應理性處理。
案例一
男青年小彭和女友徐云在一個單位工作相識后二人自由戀愛并于2008年結婚。婚后徐云得了急性重度再生障礙性貧血因為她患病和其他一些生活瑣事夫妻二人產生矛盾。日前小彭將徐云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二人離婚。他表示徐云在婚前隱瞞了患有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疾病的情況。而徐云反駁道她并未隱瞞病史婚前體檢均合格。她住院期間小彭對她不理不睬沒有盡到丈夫的責任。現在她已經基本喪失自理能力堅決不同意離婚。
南開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患有嚴重疾病且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原告作為丈夫應承擔起家庭及照料妻子的責任。在案件受理過程中被告表示患有嚴重疾病希望得到原告的照料故不同意離婚。對此原告應予以支持和理解堅持離婚欠妥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案例二
中年男子肖某于上世紀八十年代與比他小一歲的妻子相識。相處不到一年二人登記結婚。3年后他們的女兒出生了。在婚后的幾年里他們的感情還是很不錯的。肖某稱自女兒出生后夫妻感情逐漸惡化。妻子掌管了家里的全部經濟收入直到2005年才每個月給他30元零花錢到2008年每個月改為50元2011年春節改為每個月100元。2011年肖某在一座橋上犯了心臟病由親屬送到醫院救治。不想妻子跑到病房大吵大鬧不讓他住院接受治療迫使他出院回家導致病情加重。肖某表示請求判決他和妻子離婚。
本案開庭時肖某的妻子不同意離婚。她表示雙方感情不好是因為原告重男輕女。家中經濟由她掌管是因為原告曾打麻將。法官經審理又認定了一個事實2012年春節后因被告與異性同事電話交往密切造成雙方發生爭執。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沒有法律規定的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對于原告的離婚請求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駁回了男方的訴訟請求。
五種情形調解無效準予離婚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或撤訴后6個月內沒有新事實新理由又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另一方起訴離婚的除外。律師表示配偶患有疾病或懷疑配偶有外遇并不是法定的離婚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