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夫妻財產約定的法律效力

導讀:
在文某懷孕期間二人發生爭吵后趙某為了向文某表示其對文某的感情主動寫了夫妻財產約定把雙方婚后共同購買的房屋約定給文某一人所有,在文某懷孕期間二人發生爭吵后趙某為了向文某表示其對文某的感情主動寫了夫妻財產約定把雙方婚后共同購買的房屋約定給文某一人所有,之后二人好景不長在文某生下女兒未滿月時又因趙某的性格發生爭吵文某一氣之下起訴要求離婚又是在趙某決定改正的情況下也同意文某的修改夫妻財產約定同意將房屋的25產權歸趙某所有文某占房屋的75的產權。
在文某懷孕期間二人發生爭吵后趙某為了向文某表示其對文某的感情主動寫了夫妻財產約定把雙方婚后共同購買的房屋約定給文某一人所有。之后二人好景不長在文某生下女兒未滿月時又因趙某的性格發生爭吵文某一氣之下起訴要求離婚又是在趙某決定改正的情況下也同意文某的修改夫妻財產約定同意將房屋的25產權歸趙某所有文某占房屋的75的產權。但半年后文某覺得趙某仍然沒有悔改即在半年后再次起訴離婚并要求按夫妻財產約定進行財產分配。趙某在庭審中稱該夫妻財產約定不公平應當對半分割。法院經審理認為該夫妻財產約定有效按該約定由文某支付給趙某房屋折價款。關于如何理解夫妻財產約定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財產約定的法律效力
對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
案情總結
該夫妻財產約定有效按該約定由文某支付給趙某房屋折價款。
案情敘述
趙某(男)和文某(女)是小學時期的同學雙方多年無聯系各自讀完大學各自生活。一個偶然的機會二人在網上相逢從此二人網絡聯系不久趙某向文某表達了愛慕之情文某也感動于趙某的表白隨即確定了戀愛關系。不久文某不顧家人的反對與趙某結為連理。二人開始感情尚可貸款購買了房屋雙方都有穩定的收入不久也全部還完了文某又懷孕了至孩子出生一家三口的小日子應該是富富裕裕。
但天有不測風云因工作原因婚后長期分居且二人學習工作經歷不同性格各異及至工作調到一起二人也沒有磨合好共同生活的細節最終發展至感情出現危機。在文某懷孕期間二人發生爭吵后趙某為了向文某表示其對文某的感情主動寫了夫妻財產約定把雙方婚后共同購買的房屋約定給文某一人所有。
之后二人好景不長在文某生下女兒未滿月時又因趙某的性格發生爭吵文某一氣之下起訴要求離婚又是在趙某決定改正的情況下也同意文某的修改夫妻財產約定同意將房屋的25產權歸趙某所有文某占房屋的75的產權。但半年后文某覺得趙某仍然沒有悔改即在半年后再次起訴離婚并要求按夫妻財產約定進行財產分配。
趙某在庭審中稱該夫妻財產約定不公平應當對半分割。法院經審理認為該夫妻財產約定有效按該約定由文某支付給趙某房屋折價款。
律師評析
本案有兩個關鍵點一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二是夫妻財產約定是否有效。對于第一點本案的當事人因均同意離婚不是本案爭議焦點夫妻財產約定才是本案的爭議焦點。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本案中趙某和文某的夫妻財產約定是有效的在離婚訴訟中也一般為法院所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