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中,最容易被當事人誤解的法律常識有哪些

導讀:
在離婚訴訟中有的男方當事人認為只要法院還沒判決離婚自己作為丈夫就有權把妻子接回家,在離婚訴訟中有的男方當事人認為只要法院還沒判決離婚自己作為丈夫就有權把妻子接回家,因此法院對不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雖然依法慎重審理但一般不會主動征求當事人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更不會以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決定最后的結果,因此法院對不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雖然依法慎重審理但一般不會主動征求當事人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更不會以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決定最后的結果。
離婚案件中,最容易被當事人誤解的法律常識有哪些1分居二年即可自行離婚無奈這是很多朋友以訛傳訛形成錯誤認識的問題。因為離婚是配偶雙方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只能到民政部門協(xié)議離婚或到法院訴訟離婚此外沒有其他途徑。因此法院對不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雖然依法慎重審理但一般不會主動征求當事人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更不會以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決定最后的結果。在離婚訴訟中有的男方當事人認為只要法院還沒判決離婚自己作為丈夫就有權把妻子接回家。而法律規(guī)定贈與一經(jīng)成立贈與人不得要求返還因此離婚案件的見面禮一般都是不會返還的。關于離婚案件中,最容易被當事人誤解的法律常識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件中,最容易被當事人誤解的法律常識有哪些
1分居二年即可自行離婚無奈這是很多朋友以訛傳訛形成錯誤認識的問題。
這種認識沒有法律根據(jù)。因為離婚是配偶雙方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只能到民政部門協(xié)議離婚或到法院訴訟離婚此外沒有其他途徑。同時民政部門和法院認定離婚的法定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這要從夫妻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有無和好可能等諸方面綜合認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個參考因素。
2先提出離婚會吃虧。
夫妻雙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離婚時法院首先會分清當事人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先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和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進行處理。因此先起訴不等于一定能判離更不等于原告必須在財產分割方面作出讓步二者沒有必然聯(lián)系。
3沒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離婚。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項基本原則離婚訴訟解決的是夫妻雙方而非其父母近親屬之間的糾紛。因此法院對不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雖然依法慎重審理但一般不會主動征求當事人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更不會以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決定最后的結果。
4只要沒判離就有權接妻子回家。
在離婚訴訟中有的男方當事人認為只要法院還沒判決離婚自己作為丈夫就有權把妻子接回家。應當說這種試圖重歸于好的想法是積極的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丈夫必須經(jīng)過妻子的同意才能接其回家。如果強行“搶”妻子回家不僅難以使妻子回心轉意雙方難以重歸于好而且同時構成了妨害訴訟的違法行為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如果強行接回家并強行與妻子發(fā)生性關系還有可能構成強奸罪。因為此時妻子已經(jīng)訴諸法律行動此時不能認定是履行夫妻義務而是違背婦女意志的性犯罪行為。
5判離就可以和子女一刀兩斷。
有的當事人認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歸對方撫養(yǎng)自己就不需再向子女盡義務就是和子女斷絕關系了。這種想法不僅違背了起碼的家庭道德同時還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因為婚姻法規(guī)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誰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一方撫養(yǎng)的子女另一方要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如出現(xiàn)原定撫育費數(shù)額不足以維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學等新的情況子女有權要求父母增加撫育費。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傷殘等無力繼續(xù)撫養(yǎng)或有虐待子女等行為另一方還有權主張變更子女歸自己撫養(yǎng)。拒絕按法律文書撫養(yǎng)子女的一方會被法院處以拘留或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還能構成遺棄罪。所以離婚后父母仍然必須履行撫養(yǎng)子女的義務。
6騷擾前妻不犯法。
有些地方有結婚前男方送給女方見面禮的風俗習慣離婚后有些男方當事人就認為送見面禮的目的在于和女方結婚既然很快又離婚見面禮就失去實際意義而理應返還給男方。法院在審理時對女方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如果雙方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男方生活困難會判決女方酌情返還給男方財產。法院對女方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則按贈與處理。而法律規(guī)定贈與一經(jīng)成立贈與人不得要求返還因此離婚案件的見面禮一般都是不會返還的。
7假離婚可逃避債務。
有些家庭對外欠了巨額債務夫妻自作聰明地商量辦理假離婚手續(xù)約定財產和債權歸一方所有債務由另一方負責償還以為這樣就可以逃避不還債了但這在法律上卻行不通。如果債權人將夫妻二人起訴到法院占有財產的一方以離婚約定為由拒絕還債另一方同意還債卻無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實后會認定雙方離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債務屬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違法行為該約定無效法院有權責令或強制這對離婚夫妻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此假離婚并不能逃避債務。
8既然離婚見面禮就應該返還。
有些男方當事人與妻子離婚后還經(jīng)常找借口干擾前妻的正常生活。他們認為對方曾經(jīng)是自己的妻子鬧點糾紛不算啥沒有違法。實際上夫妻雙方一旦解除了婚姻關系雙方就恢復了再婚自由相互間不再具有忠誠扶養(yǎng)同居等義務財產也重新作了分配。離婚后男方侵犯其前妻的人身權利或財產權利當然會構成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
9有婚外情就可離婚。
有婚外情并不是離婚的法定條件。按照現(xiàn)行婚姻法的規(guī)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離婚的法定條件。這里的同居是指與婚外異性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這與婚外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證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會判決離婚。有的婚姻當事人請一些所謂的私人偵探去調查對方的婚外情往往事與愿違。
10產權登記誤區(qū)。
有的婚姻當事人誤以為房屋登記是誰的名字在離婚時就會判給誰。事實上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房屋無論是以那方的名義登記如無特殊約定都會作為共同財產處理。
11財產轉移誤區(qū)。
有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前或在離婚訴訟中常常轉移或隱匿共同財產比如銀行存款股票變更房屋登記等以為轉移了便萬事大吉實際上往往會留下相關證據(jù)還可能導致因惡意轉移而少分財產。因此轉移財產必須慎重手段應當“高明”。
12青春損失賠償誤區(qū)。
有的女性婚姻當事人認為在離婚時男方應當給予一定的青春損失賠償。這是沒有法律依據(jù)的。按照婚姻法的規(guī)定婚損害賠償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下法院才能判決過錯方給予賠償。
13我不同意離就別想離。
有的當事人誤認為只要自己堅持不同意離婚就不會判決離婚。事實上如果有充分證據(jù)證明感情已經(jīng)破裂即使不同意離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
14小孩撫養(yǎng)誤區(qū)。
有的婚姻當事人誤以為判決離婚后小孩由另一方直接撫養(yǎng)自己就沒有任何義務了。實際上離婚解除的是婚姻關系子女與父母的關系無法解除雙方還存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比如監(jiān)護撫養(yǎng)贍養(yǎng)繼承等。不直接撫養(yǎng)小孩的一方仍應當承擔撫養(yǎng)費。
15離婚了就別來找我。
婚姻當事人在法庭上對薄公堂后往往會有一種報復心理一方在取得小孩撫養(yǎng)權后常常拒絕對方對小孩的探望避免與對方見面。這就侵犯了對方的探望權受害方可以起訴要求行使探望權法院會判決支持。
16離婚后才發(fā)現(xiàn)對方隱瞞了共同財產未進行分割就不能主張權利了。
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離婚后發(fā)現(xiàn)還有共同財產未分割的自發(fā)現(xiàn)之日起2年內可以起訴要求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