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與被扶養人兩地分居以何種標準計算生活費

導讀:
在被扶養人未辦理戶口登記的情況下就應根據被扶養人父母的工作生活及戶口登記狀況等因素對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支出作出合理預見據以確定適用標準,在被扶養人未辦理戶口登記的情況下就應根據被扶養人父母的工作生活及戶口登記狀況等因素對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支出作出合理預見據以確定適用標準,所謂客觀即是戶口登記狀況和生產生活狀況與消費水平非農業戶口的按照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支出標準計算農業戶口則按照農村居民的標準計算但在城鎮居住工作滿兩年的依城鎮標準計算,所謂客觀即是戶口登記狀況和生產生活狀況與消費水平非農業戶口的按照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支出標準計算農業戶口則按照農村居民的標準計算但在城鎮居住工作滿兩年的依城鎮標準計算,假如父母一方為農業戶口一方為非農業戶口生活在城鎮兩年以上或者雖然不滿兩年但有在城鎮長期居住的意愿或者存在其他情形使人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們將在城鎮長期居住依城鎮標準計算否則按農村標準計算,假如父母一方為農業戶口一方為非農業戶口生活在城鎮兩年以上或者雖然不滿兩年但有在城鎮長期居住的意愿或者存在其他情形使人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們將在城鎮長期居住依城鎮標準計算否則按農村標準計算。
所謂客觀即是戶口登記狀況和生產生活狀況與消費水平非農業戶口的按照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支出標準計算農業戶口則按照農村居民的標準計算但在城鎮居住工作滿兩年的依城鎮標準計算。在被扶養人未辦理戶口登記的情況下就應根據被扶養人父母的工作生活及戶口登記狀況等因素對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支出作出合理預見據以確定適用標準。假如父母一方為農業戶口一方為非農業戶口生活在城鎮兩年以上或者雖然不滿兩年但有在城鎮長期居住的意愿或者存在其他情形使人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們將在城鎮長期居住依城鎮標準計算否則按農村標準計算。關于受害人與被扶養人兩地分居以何種標準計算生活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小編認為撫養費計算標準的適用總體上應堅持客觀為主和合理預見為輔的原則。所謂客觀即是戶口登記狀況和生產生活狀況與消費水平非農業戶口的按照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支出標準計算農業戶口則按照農村居民的標準計算但在城鎮居住工作滿兩年的依城鎮標準計算。在被扶養人未辦理戶口登記的情況下就應根據被扶養人父母的工作生活及戶口登記狀況等因素對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支出作出合理預見據以確定適用標準。
假如父母雙方都是農村或城鎮戶口且長期生活在農村或城鎮的被扶養人的撫養費標準依父母戶口確定。假如父母一方為農業戶口一方為非農業戶口生活在城鎮兩年以上或者雖然不滿兩年但有在城鎮長期居住的意愿或者存在其他情形使人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們將在城鎮長期居住依城鎮標準計算否則按農村標準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