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養人的生活費一般是怎么計算的

導讀:
被扶養人的生活費一般是怎么計算的雖然我國《民法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電力事故賠償解釋》、《國家賠償法》都對被扶養人生活費作了明確的規定。但這些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對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規定,現在看來明顯存在以下幾個問題:1、標準太低。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地考慮和保護了被扶養人的權益。那么被扶養人的生活費一般是怎么計算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扶養人的生活費一般是怎么計算的雖然我國《民法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電力事故賠償解釋》、《國家賠償法》都對被扶養人生活費作了明確的規定。但這些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對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規定,現在看來明顯存在以下幾個問題:1、標準太低。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地考慮和保護了被扶養人的權益。關于被扶養人的生活費一般是怎么計算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扶養人的生活費一般是怎么計算的
雖然我國《民法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電力事故賠償解釋》、《國家賠償法》都對被扶養人生活費作了明確的規定。但這些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對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規定,現在看來明顯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標準太低。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計算標準是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而按《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是民政部門的生活救濟標準,按照這些標準,難以保障受害人基本生活。
2、期限太短。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對未成年人只計算至16周歲,按現在的社會情況,16周歲及以下的未成年多在上學,就業的很少,而且,在特定情況下未成年可能只得到賠償幾年甚至幾個月的生活費,他們的生活將無著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滿18周歲的公民是未成年人,前述規定實際是對未成年人都疏于保護。
3、方法殊異。四種有代表性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就有“實際情況”、“民政生活救濟”4種計算標準。在期限上,對未成年人有計算到16周歲的,也有計算到18周歲的;對中老年,有計算5~20年的,也有給付至死亡時止的。這種現象有損法律的權威,給司法帶來不便,也將損害受害人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