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終止的法定原因是什么

導讀:
上文中詳細為大家介紹了導致婚姻終止的情形主要包括兩方面配偶死亡和離婚,一導致婚姻終止的情形有哪些(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實,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雙方確定的實際死亡這時無論法律是否明文規定其婚姻自然終止,(二)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終止,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為婚姻終止的原因,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為婚姻終止的原因。
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為婚姻終止的原因。民法通則第九條規定“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自離婚協議登記生效或離婚判決生效之時起婚姻關系即告終止。二婚姻終止的法定原因(一)婚姻因離婚的法律行為而終止。1協議離婚亦稱雙方自愿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離異并就離婚的法律后果達成協議經過有關部門認可即可解除婚姻關系。婚姻關系因主體一方死亡必然導致婚姻關系的終止或消滅。這是因為婚姻是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綜合體夫妻關系則是一種特殊的人身關系以配偶雙方的生命存在為前提。關于婚姻終止的法定原因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導致婚姻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實。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為婚姻終止的原因。
民法通則第九條規定“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死者不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也不再具備包括婚姻關系在內的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婚姻關系也當然的隨死亡而終止。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在配偶一方自然死亡時婚姻關系即告終止在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時按照我國的立法規定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時終止。但是有例外即當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現而原配偶沒有再婚的他們的婚姻自解除宣告死亡時自行恢復。
(2)離婚的法律行為。
即配偶雙方依法解除婚姻關系。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自離婚協議登記生效或離婚判決生效之時起婚姻關系即告終止。
二婚姻終止的法定原因
(一)婚姻因離婚的法律行為而終止。
離婚是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
1協議離婚
亦稱雙方自愿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離異并就離婚的法律后果達成協議經過有關部門認可即可解除婚姻關系。在我國雙方自愿離婚的可依法登記離婚。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2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夫妻雙方對待離婚或離婚后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調解或判決的一種離婚制度。
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終止。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終止婚姻關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終止婚姻關系(我國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關系即行終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蹤只能經判決離婚而終止婚姻關系。(在婚姻問題上被宣告失蹤人與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蹤而終止婚姻關系宣告失蹤期間雙方均不得再婚。
婚姻關系因主體一方死亡必然導致婚姻關系的終止或消滅。這是因為婚姻是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綜合體夫妻關系則是一種特殊的人身關系以配偶雙方的生命存在為前提。但是在實踐中死亡有自然死亡與宣告死亡之別。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雙方確定的實際死亡這時無論法律是否明文規定其婚姻自然終止。
而宣告死亡則是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人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與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
因此在婚姻當事人一方死亡的情況下既不需要行政機關的確認發給離婚證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關系就自然終止。
上文中詳細為大家介紹了導致婚姻終止的情形主要包括兩方面配偶死亡和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