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離婚賠償是怎樣的

導讀:
對孕期離婚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那么懷孕期間離婚賠償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懷孕期間離婚賠償有哪些?
首先孕期不準離婚。
其次女方提出離婚并得到支持的可以就此提出補償要求但他人不一定要同意。對孕期離婚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懷孕離婚賠償的依據是什么?
1房產你可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分割。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為了充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并照顧在家庭生活中處于弱勢的一方當事人的利益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財產分配按下列原則處理夫妻之間對財產的協議優先男女平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照顧無過錯方照顧付出較多方。簡單說離婚時分配財產雙方有約定的根據約定分配沒有約定的夫妻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共同財產平等分配另外需要照顧若干利益。
32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撫養撫養費結合對方經濟收入的2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