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調解的時候原告應該注意什么

導讀:
當事人就離婚或不離婚達成協議(達成離婚協議的還必須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子女的撫養義務的分擔問題等方面同時達成協議),審判人員將協議的內容如實記入筆錄,經雙方當事人認可后簽字蓋章,調解即告成立,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前,應當進行調解,在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先進行調解,但不能久調不決,根據有關要求,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立案時,應該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訴狀、結婚證書、身份證、財產清單,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三、起訴離婚調解的時候原告應該注意什么。
一、起訴離婚什么時候進行離婚調解?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前,應當進行調解。
在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先進行調解,但不能久調不決。如果在調解中發現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離婚案件一般是適用簡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會審結,適用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會審結。
二、離婚調解的流程是什么?
1、調解動員階段。
調解動員即審判人員向雙方當事人講解有關的法律規定,針對當事人的認識水平和當事人態度進行教育疏導,動員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糾紛。
2、協商調停階段。
雙方當事人交換意見,審判人員或協助調解的人員居間調停。
3、調解結束階段。
當事人就離婚或不離婚達成協議(達成離婚協議的還必須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子女的撫養義務的分擔問題等方面同時達成協議),審判人員將協議的內容如實記入筆錄,經雙方當事人認可后簽字蓋章,調解即告成立。
三、起訴離婚調解的時候原告應該注意什么?
1、仔細審閱提交訴訟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煩的發生。
根據有關要求,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立案時,應該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訴狀、結婚證書、身份證、財產清單。
2、注意關于提交財產清單的問題。
因為離婚糾紛財產爭議一并處理,加之法院是按爭議財產數額收取費用的,因此,法院會讓原告提交財產清單。
3、關于立案前后時間段的把握。
立案后,要注意記住自己的案號,并詢問立案人員何時案件可以轉到民庭、或哪個法庭,而后及時與法庭審判人員聯系案件進度事宜。
4、關于附帶申請調查取證文書的問題。
由于法律法規的限制,在一般情況下,有些特定的證據,如銀行存款情況、股票帳號情況等當事人不能在訴前調查,只能委托法院調查,或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