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時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導讀:
一起訴離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項(一)仔細審閱提交訴訟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煩的發生。根據有關要求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立案時應該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訴狀結婚證書身份證財產清單。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應當引起注意。因為離婚糾紛財產爭議一并處理加之法院是按爭議財產數額收取費用的因此法院會讓原告提交財產清單。立案后要注意記住自己的案號并詢問立案人員何時案件可以轉到民庭或哪個法庭而后及時與法庭審判人員聯系案件進度事宜。二離婚訴訟中被告要注意什么(一)補足應提交的證據防止舉證期間過期。那么起訴離婚時原告需要注意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起訴離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項(一)仔細審閱提交訴訟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煩的發生。根據有關要求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立案時應該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訴狀結婚證書身份證財產清單。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應當引起注意。因為離婚糾紛財產爭議一并處理加之法院是按爭議財產數額收取費用的因此法院會讓原告提交財產清單。立案后要注意記住自己的案號并詢問立案人員何時案件可以轉到民庭或哪個法庭而后及時與法庭審判人員聯系案件進度事宜。二離婚訴訟中被告要注意什么(一)補足應提交的證據防止舉證期間過期。關于起訴離婚時原告需要注意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起訴離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項
(一)仔細審閱提交訴訟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煩的發生。
1避免被告二個住所地的情況出現。根據有關要求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立案時應該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訴狀結婚證書身份證財產清單。應該注意的是在提起訴訟之前應核對雙方現在的住址是否與戶口本或身份證上的一致。特別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現兩個或以上的住址否則有的法院(如閔行)會讓當事人提供被告現住所地的證據一般是現住所在居委會的證明這是非常麻煩的當天立不上案不說還要去被告居委會開證明費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應當引起注意。
2規范書寫起訴狀。對起訴狀的書寫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這里注意寫明原被告住址的郵政編碼以及雙方的聯系電話手機以方便法院與當事人聯系。
(二)關于提交財產清單的問題。因為離婚糾紛財產爭議一并處理加之法院是按爭議財產數額收取費用的因此法院會讓原告提交財產清單。黃律師還是建議當事人盡量少列財產數額先少預交訴訟費用這不是惡意避免向法院交費而是因為起訴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協商致協議離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協商一致要撤訴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損失”就會越大。而對于法院來說因為可以根據審理的財產數額責令原告補交訴訟費用因此法院可以通過這種救濟途徑收取應當收取的費用。
(三)關于立案前后時間段的把握。立案后要注意記住自己的案號并詢問立案人員何時案件可以轉到民庭或哪個法庭而后及時與法庭審判人員聯系案件進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內可以轉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電話查詢案件承辦人員是可以查到的。
(四)關于附帶申請調查取證文書的問題。由于法律法規的限制在一般情況下有些特定的證據如銀行存款情況股票帳號情況等當事人不能在訴前調查只能委托法院調查或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調查。但如果對方一知道原告訴至法院很可能就會立即將資金轉移因此我們婚姻律師建議原告直接在訴狀中附帶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或調查令申請書并注明先查詢再送達的理由不至于“打草驚蛇”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查詢賬上仍有大量資金考慮采取財產保全以求主動。
二離婚訴訟中被告要注意什么
(一)補足應提交的證據防止舉證期間過期。根據最高院的舉證規則一般法院會在立案時同時給原告一份舉證告之書上海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舉證期限一般有二種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內二是開庭前。如果是第二種舉證期限問題就不大了在開庭前交納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種舉證期限一定要按時交證據否則很可能被對方律師抓住把柄處于被動。
(二)注意與承辦法官聯系及時知曉開庭時間。根據民訴法的規定法院應在開庭三日前將傳票送達雙方當事人。但是由于法院開庭的時間會影響雙方庭外調解的進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顯得尤為必要。另外如果對方交納了答辯狀也可以在第一時間得知并收閱這樣可以了解對方的心里動態。
(三)不放棄與對方的調解協商。雖然訴至法院但這不意味著雙方一定“法庭上見”。起訴到法院在某種程序上講更能促使雙方認識到客觀事實更能認真審視自己的離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間仍與對方聯系調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