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有權分財產嗎

導讀:
根據2021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那么夫妻離婚孩子有權分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時孩子無權參與分割財產。離婚時分割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人是夫妻。而孩子則不享有財產的所有權,自然無權分割。但夫妻可以把財產分配給孩子。
根據2021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
(十)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藉證明)、結婚證、協議書(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達成一致)、二張2寸近期免冠照。
(一)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二)冷靜期:致婚姻機關受到申請30天內,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申請撤回離婚申請。
(三)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四)登記:問雙方是否自愿,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在聲明書和協議書上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離婚證,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五)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發給雙方離婚證書、離婚協議書,正式宣告解除夫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