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離婚可以請求分割共同財產嗎

導讀:
李某與丈夫謝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5套房子,其中4套出租給他人使用。李某憤怒不已,但考慮到孩子和家庭,李某不想離婚,又希望能夠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讓自己的財產損失降到最低。但如果夫妻一方出現“婚姻法解釋三”規定的損害另一方權益的行為時,權利受侵害一方可向法院請求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李某有權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四條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在不離婚的情況下分割雙方共同財產,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防止夫妻共同財產被進一步揮霍。那么夫妻不離婚可以請求分割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某與丈夫謝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5套房子,其中4套出租給他人使用。李某憤怒不已,但考慮到孩子和家庭,李某不想離婚,又希望能夠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讓自己的財產損失降到最低。但如果夫妻一方出現“婚姻法解釋三”規定的損害另一方權益的行為時,權利受侵害一方可向法院請求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李某有權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四條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在不離婚的情況下分割雙方共同財產,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防止夫妻共同財產被進一步揮霍。關于夫妻不離婚可以請求分割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某與丈夫謝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5套房子,其中4套出租給他人使用。謝某每月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后拿去賭博,李某分文未得,夫妻為此經常吵架致感情不和。
其間,李某發現謝某有出軌行為,并經常拿錢供第三者消費。李某憤怒不已,但考慮到孩子和家庭,李某不想離婚,又希望能夠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讓自己的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律師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明確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由此可見,出于維系夫妻關系和諧、家庭穩定,以及保護其他債權人利益之考慮,我國現行婚姻法在原則上是不支持婚內分割共同財產的。但如果夫妻一方出現“婚姻法解釋三”規定的損害另一方權益的行為時,權利受侵害一方可向法院請求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