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能簽嗎

導讀:
合同的訂立是指兩方以上當事人通過協商而于互相之間建立合同關系的行為。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達,就可以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那么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能簽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的訂立是指兩方以上當事人通過協商而于互相之間建立合同關系的行為。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達,就可以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于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能簽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的訂立是指兩方以上當事人通過協商而于互相之間建立合同關系的行為。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達,就可以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