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合同客體是什么

導讀:
由于二者所處的地位不同,法律對此兩類主體的規定略有差異;社會經濟秩序,違反競業禁止義務,會侵權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獨占權利,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同時會導致商業道德敗壞,市場秩序混亂,破壞市場競爭的公平有序,損害社會的公共利益。由于可見,競業禁止法律關系的客體,不僅是權利人的私人財產利益,而且也是社會的公共利益,主要是社會經濟秩序。那么競業禁止合同客體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于二者所處的地位不同,法律對此兩類主體的規定略有差異;社會經濟秩序,違反競業禁止義務,會侵權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獨占權利,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同時會導致商業道德敗壞,市場秩序混亂,破壞市場競爭的公平有序,損害社會的公共利益。由于可見,競業禁止法律關系的客體,不僅是權利人的私人財產利益,而且也是社會的公共利益,主要是社會經濟秩序。關于競業禁止合同客體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競業禁止法律關系的客體亦即競業禁止所要保護的商業秘密,具體包括:
權利人的利益;
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權利人的用人權,競業禁止的目的除了保護商業秘密外,也在于防止勞動者任意跳槽至競爭企業或直接經營與原企業相同或相似的業務,造成原企業的經營不利。為了保護原企業的商業秘密,防止勞動者惡意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防止惡性的同業競爭,法律直接規定或允許當事人約定,員工在職期間和離職后的一定時期不得從事與原企業營業項目相同或相似的業務。一些規定了競業禁止的國家,還允許企業與員工約定在合同期內,負有商業秘密保護義務的員工不得擅自解除勞動合同,此舉在于保護企業的用人權,減少員工的不當行為,減少不正當競爭;
權利人的經濟利益,此處權利人的經濟利益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雇員(勞動者)違反競業禁止義務而給權利人帶來的經濟損失;二是權利人之外的第三者違反與權利人之間的合同關系從事競爭性行為而給權利人帶來的損失。由于二者所處的地位不同,法律對此兩類主體的規定略有差異;
社會經濟秩序,違反競業禁止義務,會侵權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獨占權利,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同時會導致商業道德敗壞,市場秩序混亂,破壞市場競爭的公平有序,損害社會的公共利益。由于可見,競業禁止法律關系的客體,不僅是權利人的私人財產利益,而且也是社會的公共利益,主要是社會經濟秩序。在中國立法中,將侵犯商業秘密罪規定在刑法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而不是規定在第五章“侵犯財產罪”,表明中國立法認為商業秘密不僅是財產權而重要的是社會的公共利益及社會的公共經濟秩序。當然,作為一項民事法律制度,競業禁止主要保護的是私人的經濟利益,但是也不能忽略競業禁止關系客體的這層含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