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提前是怎樣

導讀:
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故競業限制中勞動者的主要義務是不得從事同類業務,而用人單位的主要義務是支付經濟補償。法律同時賦予勞動者提前解除權: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競業禁止提前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故競業限制中勞動者的主要義務是不得從事同類業務,而用人單位的主要義務是支付經濟補償。法律同時賦予勞動者提前解除權: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關于競業禁止提前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一般競業限制提前中止只有用人單位可提前要求解除。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可提前要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三個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提前書面通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2、競業限制協議往往約定,勞動者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期間不能利用自己較占優勢的從業技術進行勞動,從而獲得勞動報酬。這種約定必將導致勞動者競業限制期間收入的降低及生活質量的下降,因此按照公平原則,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間的經濟補償。故競業限制中勞動者的主要義務是不得從事同類業務,而用人單位的主要義務是支付經濟補償。
3、但法律也賦予用人單位提前解除權,即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同時在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三個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法律同時賦予勞動者提前解除權: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