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可以直接起訴嗎

導讀:
依據我國勞動爭議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勞動爭議,依法應先進行勞動仲裁前置程序,對仲裁結果不滿,勞動者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根據該條規定我們可知,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并向勞動者出具了欠條,如果勞動者僅依據該借條主張工資的話,即便該爭議屬于勞動爭議,但勞動者有權不經過仲裁前置程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勞動爭議可以直接起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我國勞動爭議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勞動爭議,依法應先進行勞動仲裁前置程序,對仲裁結果不滿,勞動者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根據該條規定我們可知,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并向勞動者出具了欠條,如果勞動者僅依據該借條主張工資的話,即便該爭議屬于勞動爭議,但勞動者有權不經過仲裁前置程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勞動爭議可以直接起訴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我國勞動爭議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勞動爭議,依法應先進行勞動仲裁前置程序,對仲裁結果不滿,勞動者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但不是所有的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都必須走勞動仲裁前置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根據該條規定我們可知,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并向勞動者出具了欠條,如果勞動者僅依據該借條主張工資的話,即便該爭議屬于勞動爭議,但勞動者有權不經過仲裁前置程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