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管轄法院如何選擇

導讀: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國家勞動爭議由勞動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管轄。關于法院管轄權異議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的處理采用仲裁前置的處理程序,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訴。”如果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是由勞動者在合同履行地提出的,起訴是由企業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提出的。那么勞動爭議管轄法院如何選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國家勞動爭議由勞動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管轄。關于法院管轄權異議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的處理采用仲裁前置的處理程序,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訴。”如果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是由勞動者在合同履行地提出的,起訴是由企業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提出的。關于勞動爭議管轄法院如何選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國家勞動爭議由勞動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管轄。關于法院管轄權異議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的處理采用仲裁前置的處理程序,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訴。依據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如果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是由勞動者在合同履行地提出的,起訴是由企業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提出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