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買賣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

導讀:
但這種情況并不是本文要討論的,嚴格意義上來說,這種情況下的房屋,也不能叫小產權房。另一方面,小產權房無產權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小產權房只具備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商品房的相關規定和制度對小產權房是無效的,司法機關也不能適用商品房買賣的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處理涉及小產權房的案件,購房人的權益很難得到維護。那么小產權買賣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這種情況并不是本文要討論的,嚴格意義上來說,這種情況下的房屋,也不能叫小產權房。另一方面,小產權房無產權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小產權房只具備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商品房的相關規定和制度對小產權房是無效的,司法機關也不能適用商品房買賣的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處理涉及小產權房的案件,購房人的權益很難得到維護。關于小產權買賣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謂的小產權房,有時也叫“鄉產權房”,指的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建筑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并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購買這些房子的人大多數是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第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的法律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既然不能辦這些手續,產權不完整,就可能會引發后續的一系列糾紛和問題,比如無法辦理繼承、無法對抗國家的征地和拆遷、無法辦理抵押等。
當然,這并不是說小產權房就不能轉讓,而是說其轉讓或銷售的對象是有限制的。這些房屋可以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和置換,這是法律允許的。但這種情況并不是本文要討論的,嚴格意義上來說,這種情況下的房屋,也不能叫小產權房。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買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將某房屋某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2、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3、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4、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5、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6、違約責任: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某種方式解決。
8、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見證人:
年月日年月日
購房者如果購買可能就會遭遇部分項目被依法停建甚至強拆,那么結果只能是購房人找開發商索要購房款,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窘境。另外,購房后如果遇到國家征地拆遷,購房人并非合法的產權人,所以其很可能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而作為實際使用人所得到的拆遷補償與產權補償相比微乎其微。
另一方面,小產權房無產權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小產權房只具備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商品房的相關規定和制度對小產權房是無效的,司法機關也不能適用商品房買賣的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處理涉及小產權房的案件,購房人的權益很難得到維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