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小產權的房子怎么判

導讀:
從某些意義上來說小產權房其實只是一個泛指和俗稱,并不是在法律形成上正式的稱謂,它其實主要是指由鄉鎮的政府頒發的產權證,而不是國家直接頒發的產權證的房產,從法律的意義上來講它并不能構成真正意義的產權,在現今國內通常是指那些由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的建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那么起訴離婚小產權的房子怎么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某些意義上來說小產權房其實只是一個泛指和俗稱,并不是在法律形成上正式的稱謂,它其實主要是指由鄉鎮的政府頒發的產權證,而不是國家直接頒發的產權證的房產,從法律的意義上來講它并不能構成真正意義的產權,在現今國內通常是指那些由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的建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關于起訴離婚小產權的房子怎么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小產權的房子是沒有房產證的,在法律上是不允許交易買賣的。從某些意義上來說小產權房其實只是一個泛指和俗稱,并不是在法律形成上正式的稱謂,它其實主要是指由鄉鎮的政府頒發的產權證,而不是國家直接頒發的產權證的房產,從法律的意義上來講它并不能構成真正意義的產權,在現今國內通常是指那些由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的建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
2、通常來說小產權房包括兩種:第1種就是建在集體的建設用地上的房屋,一般這類房屋是屬于該集體,除該集體內部人員外,任何人都不能購買。第2種是建設在集體企業用地或非法占用耕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