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要細簽

導讀:
4日,梁xx對記者說:“官司輸了,算是個教訓吧,說出來,提醒買二手房的市民,不要重蹈我的覆轍。同時規定,老房主江某將電視機、冰箱、沙發和窗簾留下。江某不服,認為梁xx故意找茬,去年9月7日將其告上東西湖區法院。審理中,江某承認有這個口頭約定,窗簾是自己為了包電腦等帶走了。法院認為,淋浴房、熱水器等不在雙方合同約定內,法院不予支持。至于梁xx主張的房屋維修費用,因房子本身就是二手房,維修費用應由梁xx自己承擔。一審判決梁xx支付給江某7000元,江某5日內返還窗簾,否則抵扣750元房款。那么二手房買賣合同要細簽。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4日,梁xx對記者說:“官司輸了,算是個教訓吧,說出來,提醒買二手房的市民,不要重蹈我的覆轍。同時規定,老房主江某將電視機、冰箱、沙發和窗簾留下。江某不服,認為梁xx故意找茬,去年9月7日將其告上東西湖區法院。審理中,江某承認有這個口頭約定,窗簾是自己為了包電腦等帶走了。法院認為,淋浴房、熱水器等不在雙方合同約定內,法院不予支持。至于梁xx主張的房屋維修費用,因房子本身就是二手房,維修費用應由梁xx自己承擔。一審判決梁xx支付給江某7000元,江某5日內返還窗簾,否則抵扣750元房款。關于二手房買賣合同要細簽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熱水器和淋浴房被拆走了,窗簾不見了,吊頂的天花板松了……這套二手房的新主人梁xx(化名)認為老房主帶走了幾樣應該留下的東西,扣下了7000元尾款,結果雙方鬧上法院。
因為梁xx認為要留下的物件沒在合同中載明,法院判決梁xx敗訴。4日,梁xx對記者說:“官司輸了,算是個教訓吧,說出來,提醒買二手房的市民,不要重蹈我的覆轍。”
法院查明,去年4月10日,梁xx買下東西湖區一套123平方米的房子,講好房價是31萬元,首付15萬元。同時規定,老房主江某將電視機、冰箱、沙發和窗簾留下。
梁xx收房后,才發現窗簾、熱水器和淋浴房不見了,她認為這違反了當初“固定在墻上的東西都不動”的口頭約定,而且,江某在卸陽臺上的晾衣器和客廳的頂燈時,扯壞了原來的吊頂,梁xx要求對方承擔房屋維修費用,遂堅持扣下尾款7000元。江某不服,認為梁xx故意找茬,去年9月7日將其告上東西湖區法院。
審理中,江某承認有這個口頭約定,窗簾是自己為了包電腦等帶走了。但熱水器和淋浴房,在賣房前2個月他就搬到自己的新房去了,根本沒打算賣。
法院認為,淋浴房、熱水器等不在雙方合同約定內,法院不予支持。至于梁xx主張的房屋維修費用,因房子本身就是二手房,維修費用應由梁xx自己承擔。窗簾是合同中約定應留下的物品,所以,江某應將窗簾返還。一審判決梁xx支付給江某7000元,江某5日內返還窗簾,否則抵扣750元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