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為何會出現“辦證難”問題?

導讀:
據了解,在目前已經提交資料的4000多份案件中,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已梳理出7類共性問題,這7類問題對全面摸清“辦證難”家底情況很有必要。《若干意見》里面規定,此類情況可以分期進行規劃驗收,對合法建設的部分先驗收,對違法建設另外再處理。第六,檔案資料的采信問題。有部分樓盤的資料有復印件在國土房管局的檔案庫內。據了解,雖然這部分房產未拿到房產證,但過往有私下買賣進行轉手。那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為何會出現“辦證難”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據了解,在目前已經提交資料的4000多份案件中,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已梳理出7類共性問題,這7類問題對全面摸清“辦證難”家底情況很有必要。《若干意見》里面規定,此類情況可以分期進行規劃驗收,對合法建設的部分先驗收,對違法建設另外再處理。第六,檔案資料的采信問題。有部分樓盤的資料有復印件在國土房管局的檔案庫內。據了解,雖然這部分房產未拿到房產證,但過往有私下買賣進行轉手。關于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為何會出現“辦證難”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據了解,在目前已經提交資料的4000多份案件中,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已梳理出7類共性問題,這7類問題對全面摸清“辦證難”家底情況很有必要。這7類共性問題包括以下幾方面:
首先,繳清房款的認定標準,即小業主按合同價款付清房款,但是實測面積和合同簽訂的面積是有差異的,這個存在多退少補的問題。按照規定,如果實測面積超過合同面積的3%,小業主要向開發商補交房款。但由于這些樓房多是歷史遺留問題,有的開發商已經倒閉了,那么這筆錢應該補給誰,目前政府部門正在研究相關的問題。
第二,回遷房的面積超過了當時拆遷補償協議的面積,多出的面積是否要補交房款的問題。
第三,有部分商住樓,商業裙樓還沒建設完畢,但樓上的住宅部分已建成并交付小業主入住。這種情況屬于部分爛尾,按照規劃驗收的規定不能進行驗收。因此,考慮先把住宅部分進行驗收發證。
第四,《若干意見》提到1997年4月1號以前報建房屋暫時不需要提交合格證,這個就是對1997年4月1號報建實點認證問題。
第五,合法建設和違法建設,存在同一棟樓里面的問題。《若干意見》里面規定,此類情況可以分期進行規劃驗收,對合法建設的部分先驗收,對違法建設另外再處理。
第六,檔案資料的采信問題。有部分樓盤的資料有復印件在國土房管局的檔案庫內。這部分資料是否可直接采用,目前尚在討論中。
第七,多次轉讓的,是否憑相關的協議可以認定權屬。據了解,雖然這部分房產未拿到房產證,但過往有私下買賣進行轉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