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超標電動車發(fā)生事故后的責任認定及賠償

導讀:
超標電動車就是超過國家規(guī)定標準生產的電動車。同駕駛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相比,騎超標電動車容易發(fā)生交通事故,那么,其責任認定以及賠償是怎么樣的呢?這里要分兩種情況:情況一:如果超標電動自行車與機動車發(fā)生事故,超標電動自行駕駛人為受害者,以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為例,如果經鑒定超標電動自行車劃為機動車范疇,該事故則屬于機動車與機動車發(fā)生碰撞的交通事故。而如果為國標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則屬于非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發(fā)生事故,雙方直接按照責任認定的比例進行賠付即可。那么騎超標電動車發(fā)生事故后的責任認定及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超標電動車就是超過國家規(guī)定標準生產的電動車。判定是否“超標”的標準,國家規(guī)定如下:1、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有兩個車輪;2、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力功能;3、最高車速不超過20公里每小時;4、整車重量不大于40公斤。這是根據國家對電動車生產要求定的一種技術參數,根據規(guī)定,電動車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0公里,車身全部重量為40公斤,速度是為了安全,重量是為了能在用同樣的電池盡可能多跑里程,以達到節(jié)約電能的目的。同駕駛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相比,騎超標電動車容易發(fā)生交通事故,那么,其責任認定以及賠償是怎么樣的呢?這里要分兩種情況:
情況一:如果超標電動自行車與機動車發(fā)生事故,超標電動自行駕駛人為受害者,以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為例,如果經鑒定超標電動自行車劃為機動車范疇,該事故則屬于機動車與機動車發(fā)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在雙方同等責任的情況下,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將與機動車駕駛人對半承擔賠償費用,但如果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所騎的是未超標的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范疇,在同等責任的情況下,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于弱勢,在賠償費用上也將得到一定補償。以目前我市的賠償標準,城鎮(zhèn)戶口為44萬元左右/人,在同等責任下,超標電動車獲得的賠償為22萬,而未超標的電動自行車獲得的賠償則要多
情況二:如果超標電動自行車與行人、非機動車發(fā)生事故,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為肇事者,并致對方死亡,經鑒定超標電動自行車屬機動車范疇的,電動自行車則需按照機動車的情況先行賠付11萬元的。但因電動自行車沒有交強險,這部分金額就需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自己承擔,剩下的再按照責任認定的比例進行賠償。而如果為國標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則屬于非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發(fā)生事故,雙方直接按照責任認定的比例進行賠付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