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怎么分配

導讀:
本人認為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因為所謂夫妻共同財產(chǎn)是指“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所取得的合法財產(chǎn)”。而死亡賠償金則是因受害人的死亡而獲的賠償,產(chǎn)生于受害人死亡之后。認為死亡賠償金是“精神撫慰金”的同志其依據(jù)顯然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司法解釋,但該解釋中的有關“死亡賠償金”的定性已經(jīng)由“關于審理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司法解釋所修正。因此死亡賠償金步屬于精神損害撫慰金。死亡賠償金也不是死者近親屬因死者的死亡所造成的損失而應當?shù)玫降馁r償。那么死亡賠償金怎么分配。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目前就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主要存在四種觀點,除了上面提到的兩種意見外,還有兩種意見,第三種意見認為,死亡賠償金屬于精神撫慰金的一種,依法不能繼承,而只能由死者的近親屬分享;第四種意見認為,該死亡賠償金應當是因死者的非正常死亡給其近親屬所帶來的損失,故其近親屬都是賠償權利人。
本人認為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因為所謂夫妻共同財產(chǎn)是指“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所取得的合法財產(chǎn)”。而死亡賠償金則是因受害人的死亡而獲的賠償,產(chǎn)生于受害人死亡之后。依婚姻理論,夫妻關系終結于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所以該筆死亡賠償金不是產(chǎn)生于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故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即我朋友的觀點(第一種意見)我認為是不成立的。
死亡賠償金也不是“精神撫慰金”。認為死亡賠償金是“精神撫慰金”的同志其依據(jù)顯然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司法解釋,但該解釋中的有關“死亡賠償金”的定性已經(jīng)由“關于審理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司法解釋所修正。雖然最高人民法院對這種修正沒有明文通告,但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三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在本解釋公布施行之前已經(jīng)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釋,其內(nèi)容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準。因此死亡賠償金步屬于精神損害撫慰金。即第三種意見也是不成立的。
死亡賠償金也不是死者近親屬因死者的死亡所造成的損失而應當?shù)玫降馁r償。因為在人身損害賠償中,這種賠償已經(jīng)由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項所包含。因此第四種意見也有些不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