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分配原則是怎么樣的

導讀:
死亡賠償金分配原則是怎么樣的1、分配主體一般是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作為分配權力主體。死亡賠償金是賠償義務人承擔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方式之一,自然人因侵權行為致死的,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親屬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因此死亡賠償金不是死者的遺產。那么死亡賠償金分配原則是怎么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死亡賠償金分配原則是怎么樣的1、分配主體一般是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作為分配權力主體。死亡賠償金是賠償義務人承擔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方式之一,自然人因侵權行為致死的,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親屬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因此死亡賠償金不是死者的遺產。關于死亡賠償金分配原則是怎么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死亡賠償金分配原則是怎么樣的
1、分配主體
一般是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作為分配權力主體。第一順序為:配偶、父母、子女,沒有第一順序的可以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分配。但原則上以受害人死亡時,與受害人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限。
2、分配比例
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當均等分配,但應適當照顧老弱病殘及婦女的權益,綜合考慮勞動能力、生活收入水平、及對受害人的依賴程度、近親屬之間的密切關系等因素。
同時考慮到受害人父母今后的生活和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及教育支出,對其可適當的多給予分配。
對于受害人的成年子女,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分配可考慮百分之十左右,如果成年子女沒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的,可考慮百分之二十左右。
對于受害家庭付出較多的近親屬,可以傾向性分配,兼顧公平。
知識鏈接:
一、死亡賠償金是遺產嗎?
死亡賠償金是賠償義務人承擔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方式之一,自然人因侵權行為致死的,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親屬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因此死亡賠償金不是死者的遺產。
同理,債權人不能要求死亡賠償金用于清償債務
二、死亡賠償金的標準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