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分配糾紛案件審理怎么處理

導讀:
關于死亡賠償金糾紛案件的審理。死亡賠償金分配糾紛案件是基層法院審判工作中的一個難點。他們不僅要經受失去親人的痛苦,又要遭受親人對簿公堂的苦楚,死亡賠償金分配的公平與否對其今后的生活乃至生存有著重大的影響,因此,對此類案件應妥善處理。死亡賠償金是對于死者近親屬的賠償,是死者近親屬的原始權利。因此,死亡賠償金不能作為遺產處理。根據死亡賠償金分配糾紛日益多發的趨勢,筆者認為需要制定專門針對死亡賠償金分配的司法解釋,從立法上明確死亡賠償金的性質以及分配原則,以便有充分的法律依據處理此類糾紛。那么死亡賠償金分配糾紛案件審理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死亡賠償金糾紛案件的審理。死亡賠償金分配糾紛案件是基層法院審判工作中的一個難點。他們不僅要經受失去親人的痛苦,又要遭受親人對簿公堂的苦楚,死亡賠償金分配的公平與否對其今后的生活乃至生存有著重大的影響,因此,對此類案件應妥善處理。死亡賠償金是對于死者近親屬的賠償,是死者近親屬的原始權利。因此,死亡賠償金不能作為遺產處理。根據死亡賠償金分配糾紛日益多發的趨勢,筆者認為需要制定專門針對死亡賠償金分配的司法解釋,從立法上明確死亡賠償金的性質以及分配原則,以便有充分的法律依據處理此類糾紛。關于死亡賠償金分配糾紛案件審理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死亡賠償金糾紛案件的審理。死亡賠償金分配糾紛案件是基層法院審判工作中的一個難點。首先是法律對此沒有明文規定,其次是該類案件涉及當事人眾多且各方當事人關系親密,特別是對于相對弱勢的一方。他們不僅要經受失去親人的痛苦,又要遭受親人對簿公堂的苦楚,死亡賠償金分配的公平與否對其今后的生活乃至生存有著重大的影響,因此,對此類案件應妥善處理。具體到本案,劉某系死者饒某的妻子,年齡也比較大,饒某的死亡對其心理創傷相對來講是更大的。死亡賠償金分配時應適當傾向于劉某,這也充分體現了法的人文關懷精神和我國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具體而言,對本案中20余萬元的死亡賠償金先按共同共有平均分割,然后再從其他人分得的數額中剔除一部分給付劉某。
【案情】
原告饒某系死者饒某某與被告劉某次養女,2010年12月初,死者饒某某因車禍身故,肇事方一次性賠償死亡賠償金約20余萬元。如何分配饒某某的死亡賠償金,原告饒某與被告劉某發生分歧,在多次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原告饒某將養母劉某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得該死亡賠償金的三分之一。
【分歧】
在審判過程中,對死亡賠償金是不是遺產以及如何分配產生了兩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死亡賠償金就是死者的遺產,應由死者近親屬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第二種意見認為:死亡賠償金不是死者的遺產,是侵權人對死者近親屬遭受的財產損失在一定范圍的賠償,是死者近親屬的共同共有財產。
【管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1、關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死亡賠償金是對于死者近親屬的賠償,是死者近親屬的原始權利。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而死亡的被害人的近親屬。對于權利能力已經消滅的死者而言,不存在可以填補的利益損失,也不存在針對死亡受害人的死亡賠償。此時需要填補的利益損失,乃是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生活資源的減少和喪失。死亡賠償金請求權的產生是以受害人遭受侵權而死亡這一法律事實為前提的,是死者近親屬的一種原始權利,這一權利并非從死者讓渡而來。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死亡賠償金是在受害人死亡后由侵權人支付的,它在公民死亡時并不存在。因此,死亡賠償金不能作為遺產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