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買車訂金與定金

導讀:
維權記者想要提醒消費者,買車前得仔細看看購車合同,分清“訂金”和“定金”、“預付款”的區別。“定金”“訂金”要分清“調查發現,兩起投訴案件中,雙方簽訂的購車合同都有問題。經過調解,車行最終全額退還了陳先生和王女士的預付款。來律師表示,根據《合同法》,“定金”“訂金”兩者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樣,如果消費者違約,車商有權利沒收這筆定金。預付款項明確為“訂金”,如果消費者改變主意不想買這輛車了,車商不能克扣下訂金,但消費者要為違約付出一定賠償金,具體數字由雙方協商。那么分清買車訂金與定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維權記者想要提醒消費者,買車前得仔細看看購車合同,分清“訂金”和“定金”、“預付款”的區別。“定金”“訂金”要分清“調查發現,兩起投訴案件中,雙方簽訂的購車合同都有問題。經過調解,車行最終全額退還了陳先生和王女士的預付款。來律師表示,根據《合同法》,“定金”“訂金”兩者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樣,如果消費者違約,車商有權利沒收這筆定金。預付款項明確為“訂金”,如果消費者改變主意不想買這輛車了,車商不能克扣下訂金,但消費者要為違約付出一定賠償金,具體數字由雙方協商。關于分清買車訂金與定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每次車展,各大車商總是推出讓人動心的價格優惠,消費者就會匆忙下單。今年4月,溫州一場規模不小的車展過后,麻煩也隨之出現。
近來,不斷有消費者投訴,說訂了車后4S店違約,遲遲不交車,他們想退車,4S店嘴上同意,但明確表示客戶預交的錢只能對半返還。維權記者想要提醒消費者,買車前得仔細看看購車合同,分清“訂金”和“定金”、“預付款”的區別。
等啊等,4S店就是不通知提車
剛拿回2000元預付款,陳先生一點也沒有高興,相反覺得憋氣。
4月初,家住溫州的陳先生在一家汽車4S店看中一輛16萬元的汽車,覺得車各方面性能都不錯,他當即表示要購買。但銷售人員告訴他,當時沒有現車,需要等,可以先付2000元。想想反正要買,陳先生就同意了交錢,錢付掉后,銷售人員就讓他簽一份協議,里面約定了車型、價格,并注明5月底取車。“我以為這就是購車合同,后來發生了事情后,才知道這份協議有問題,只是預付款憑據。”
“我等啊等,一直未接到車行的任何電話。”陳先生說,6月2日,已經過了車行交車時間后,按捺不住的他來到車行要求退貨,這時銷售人員卻告訴他,“車已經到了。”“既然車都到貨了,他們為什么不及時通知我?”陳先生生氣地認為,車行明顯存在違約,當下決定不買車了,要求車行退還當初他交的2000元預付款。車行則表態:“退車可以,但是錢只能退還一半,給你1000元。”
陳先生越想越氣:“明明是車行違約,怎么要我承擔責任。我一定要討回自己的2000元。”
無獨有偶,另一位王女士遭遇了同樣的情況,她在4月份的車展現場訂購了一輛轎車,車行也未在約定時間提供車輛,并且未明確告訴她具體的提貨時間。等到王女士要求退貨時,車行也告知她只能拿回一半預付款。
“定金”“訂金”要分清
“調查發現,兩起投訴案件中,雙方簽訂的購車合同都有問題。”具體處理投訴的工商人員告訴記者,在購車時,車行均要求消費者支付定金。之后,車行就給他們出具一張“預付款憑證”,簡單注明金額、提車時間、品牌等內容,但唯獨對違約責任等關鍵事項沒有做規定。“可以說,雙方并沒有簽定很規范的購車合同,相關條款也不利于消費者。在協議中,車行只說這收的是預付款,并未注明定金,如果是定金,對于商家的違約行為,應當退一賠一。”
工商人員表示,在熱熱鬧鬧的車展期間,不少車行都接到很多購車訂單,他們為了做成生意,并沒有考慮到實際的供應能力。經過調解,車行最終全額退還了陳先生和王女士的預付款。
律師說法
針對類似的購車糾紛,記者咨詢了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律師來曉明。來律師表示,根據《合同法》,“定金”“訂金”兩者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當初簽協議時,消費者交納的2000元明確為“定金”,車商違約時應當雙倍返還,即退一賠一。同樣,如果消費者違約,車商有權利沒收這筆定金。
預付款項明確為“訂金”,如果消費者改變主意不想買這輛車了,車商不能克扣下訂金,但消費者要為違約付出一定賠償金,具體數字由雙方協商。車商如果違約,到時不能交車,首先要把訂金足額退還給消費者,同時要付出一定的賠償金額。賠償數字同樣由雙方協商,一般情況下,如2000元訂金違約期為1個月,可參考相應的銀行利息。
至于“預付款”,法律上和“訂金”是一回事,盡管很多要素不全,只要4S店收下了消費者的預付款,提供了蓋章的收據憑證,即使沒有簽協議,雙方之間的買賣關系就已建立。之后的違約責任可參考“訂金”這一章。
因此,消費者在購買車輛時,最好簽訂規范詳細的購車合同,有預付款的情況下,也要明確這筆錢到底是“定金”還是“訂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