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誤解有哪些情形

導讀:
如在以感情為基礎的贈與合同,如果對當事人的身份發生了誤解,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對標的物性質的誤解,如把鍍金的物品當作是純金的,把原作當成贗品;對標的物質量的認識錯誤。在標的物質量直接關涉到當事人訂約目的或重大的利益時,對質量發生誤解則可構成重大誤解;對標的物價值的誤解,如誤將僅值1000元的標的物當作10000元。若以造成誤解人較大實際損失為條件,則勢必會把尚未履行的重大誤解合同排除在外。所謂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那么重大誤解有哪些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在以感情為基礎的贈與合同,如果對當事人的身份發生了誤解,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對標的物性質的誤解,如把鍍金的物品當作是純金的,把原作當成贗品;對標的物質量的認識錯誤。在標的物質量直接關涉到當事人訂約目的或重大的利益時,對質量發生誤解則可構成重大誤解;對標的物價值的誤解,如誤將僅值1000元的標的物當作10000元。若以造成誤解人較大實際損失為條件,則勢必會把尚未履行的重大誤解合同排除在外。所謂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關于重大誤解有哪些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司法實踐來看,重大誤解包括如下幾種情形:
(1)對合同的性質發生誤解,如誤將買賣作為贈與或將贈與作為買賣;
(2)對當事人特定身份的認識錯誤。如在以感情為基礎的贈與合同,如果對當事人的身份發生了誤解,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
(3)對標的物性質的誤解,如把鍍金的物品當作是純金的,把原作當成贗品;
(4)對標的物質量的認識錯誤。在標的物質量直接關涉到當事人訂約目的或重大的利益時,對質量發生誤解則可構成重大誤解;
(5)對標的物價值的誤解,如誤將僅值1000元的標的物當作10000元。
重大誤解必須是對合同的內容發生了重大誤解,并導致了合同的訂立,從而使當事人能主張撤銷合同。在法律上,一般的誤解并不都能使合同撤銷。我國司法實踐認為,必須是對合同的主要內容發生誤解才構成重大誤解。因為在對合同的主要內容發生誤解的情況下才可能影響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并可能使誤解的一方的訂約目的不能達到。
在通常情況下,都是由表意人自己的過失行為造成的,即由其不注意、不謹慎造成的。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則不能按誤解處理。法律不允許當事人在自己具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借口其實施的行為對自己不利而隨時提出撤銷。在實踐中區分一般過失或者重大過失,應根據具體情況來定。
正是由于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發生認識的錯誤,并基于此種錯誤認識而訂約,必然會影響到其所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因此才能稱為重大誤解。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誤解會給誤解方造成一定的損失,法律正是從保護意思表示不真實的誤解方的利益出發,才允許其撤銷或變更合同。如果合同尚未履行,也可能僅造成輕微的損失,甚至未造成實際損失,此時,仍應當按重大誤解對待。若以造成誤解人較大實際損失為條件,則勢必會把尚未履行的重大誤解合同排除在外。
所謂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