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變更和終止是什么意思

導讀:
是指已經合法成立的合同,因法定原因終止其法律效力,合同規定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解除。合同的終止有三種情況,即履行終止、強行終止 和協議終止。由于合同的終止使當事人的某一方遭受損失的,除可以免責的情況外,造成損失的一方負有賠償責任。合同中約定的解決爭議的條款、結算和清理條款,也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失去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那么協議變更和終止是什么意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是指已經合法成立的合同,因法定原因終止其法律效力,合同規定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解除。合同的終止有三種情況,即履行終止、強行終止 和協議終止。由于合同的終止使當事人的某一方遭受損失的,除可以免責的情況外,造成損失的一方負有賠償責任。合同中約定的解決爭議的條款、結算和清理條款,也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失去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關于協議變更和終止是什么意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是指已經合法成立的合同,因法定原因終止其法律效力,合同規定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解除。
合同的終止有三種情況,即履行終止、強行終止 (裁決、判決終止)和協議終止。
履行終止:是指合同已按約定條件得到全面履行。
強行終止:是由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協議終止:是由合同當事人各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由于合同的終止使當事人的某一方遭受損失的,除可以免責的情況外,造成損失的一方負有賠償責任。合同中約定的解決爭議的條款、結算和清理條款,也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失去效力。
變更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是指簽約雙方當事人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就修改原訂合同的內容所達成的協議。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2)合同變更應經當事人各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擅自變更的合同無法律效力;
(3)變更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協議變更應有相應的證據;
(4)按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同,其內容的重大變更還應經原批準機關批準。
如果合同變更前或變更時,可能存在或發生的給當事人一方造成損失的事實,合同變更后,受損害的一方仍可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當事人如果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視為未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消;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不影響當事人請求賠償的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