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售房?雙倍賠償!欺詐行為要用懲罰性賠償

導讀:
本案中,開發商無預售許可證售房,屬于嚴重違法行為。其二,對于商品房買賣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特別是商品房買賣中因欺詐行為引起的糾紛,如出賣人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房許可證明的事實等,是否應適用懲罰性賠償一直是開發商、購房者關注的問題。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商品房買賣中的欺詐行為等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適用懲罰性賠償責任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據此規定,這家房產開發公司故意隱瞞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事實,應當承擔雙倍返還購房款的賠償責任,法院作出的判決是正確的。那么無證售房?雙倍賠償!欺詐行為要用懲罰性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案中,開發商無預售許可證售房,屬于嚴重違法行為。其二,對于商品房買賣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特別是商品房買賣中因欺詐行為引起的糾紛,如出賣人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房許可證明的事實等,是否應適用懲罰性賠償一直是開發商、購房者關注的問題。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商品房買賣中的欺詐行為等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適用懲罰性賠償責任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據此規定,這家房產開發公司故意隱瞞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事實,應當承擔雙倍返還購房款的賠償責任,法院作出的判決是正確的。關于無證售房?雙倍賠償!欺詐行為要用懲罰性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編者按] 近年來,有些開發商往往在樓房還未破土動工,房子還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就開始了違規售樓,許多購房者因此遲遲拿不到屬于自己的房產證。而遇到此類問題時,對于處于弱勢地位的消費者來說,往往也只能是忍氣吞聲。本期服務網將對商品房買賣中由于開發商不規范操作導致的購房糾紛作詳細的分析,希望廣大購房者能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
[案情回放] 開發商無證違規售房
2005年8月,李某與南京市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契約,約定李某購買由該房產開發公司開發的某樓盤商品房一套,購房總價款為33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房屋交付時間為2006年11月。契約簽訂后,李某按約支付了購房款,該房產公司收款后,給李某出具了收據。但由于該公司未給該樓房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且在打了地基后因資金不到位等問題而導致該樓盤無法完工和交付使用。
為此,李某多次找這家公司進行協商,他認為在簽訂合同時,開發商并未告知其未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事實,屬于欺詐,要求雙倍返還購房款;而開發商隸屬的公司則認為李某要價太高,只同意全額退還購房款,李某在討要無果的情形下,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法院判決】 開發商雙倍返還購房款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房產開發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情況下,與李某所簽售房協議無效,屬欺詐行為;而且該公司收取房款后所出具的收據上加蓋的印章為其財務章,這一事實說明此公司與李某之間已經形成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法律關系。因此判決該房產開發公司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返還李某購房款66萬元及利息。
【律師評析】 欺詐行為導致懲罰性賠償
江蘇南京天煦律師事務所主任田宏律師認為,法院對房產開發公司作出了雙倍賠款判決,是對該公司在預售商品房的過程中存在故意欺詐
行為的懲罰。此種懲罰性賠償給眼下大量存在的開發商不誠信的行為敲響了警鐘,具有相當積極的社會意義。
其一,在我國,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即開發經營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經營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承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而且售樓廣告和說明書必須載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批準文號。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本案中,開發商無預售許可證售房,屬于嚴重違法行為。
其二,對于商品房買賣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特別是商品房買賣中因欺詐行為引起的糾紛,如出賣人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房許可證明的事實等,是否應適用懲罰性賠償一直是開發商、購房者關注的問題。法律實務中,對該問題也有不同的看法。
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商品房買賣中的欺詐行為等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適用懲罰性賠償責任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其中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據此規定,這家房產開發公司故意隱瞞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事實,應當承擔雙倍返還購房款的賠償責任,法院作出的判決是正確的。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的買房人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沒有銷售許可證的房源,因此開發商承擔了雙倍賠償的責任。如果買房人是在明知開發商無證的情況下買房的,則要另當別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