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上訪干脆起訴

導讀:
今天上午,桂林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桂林市鐵西中心廣場業主集體訴中房桂林公司,要求確認業主享有小區道路、樓梯、工商管理間、地下室配套設施共有物權一案。原告起訴書載明的按各戶產權證登記的業主代表名單顯示為60戶。被告方除一名男性代理人和兩名不明身份女子外,桂林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及被告中房桂林公司負責人均無任何人出庭。開庭前法庭宣布紀律:禁止錄音、照相、錄像。在今天上午舉證、質證到一半時,因涉及法庭依職權追加其他共同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等原因,審判長中途宣布休庭。那么禁止上訪干脆起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今天上午,桂林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桂林市鐵西中心廣場業主集體訴中房桂林公司,要求確認業主享有小區道路、樓梯、工商管理間、地下室配套設施共有物權一案。原告起訴書載明的按各戶產權證登記的業主代表名單顯示為60戶。被告方除一名男性代理人和兩名不明身份女子外,桂林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及被告中房桂林公司負責人均無任何人出庭。開庭前法庭宣布紀律:禁止錄音、照相、錄像。在今天上午舉證、質證到一半時,因涉及法庭依職權追加其他共同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等原因,審判長中途宣布休庭。關于禁止上訪干脆起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今天上午,桂林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桂林市鐵西中心廣場業主集體訴中房桂林公司,要求確認業主享有小區道路、樓梯、工商管理間、地下室配套設施共有物權一案。
業主們選舉曹某等5名業主代表擔任訴訟代表人,同時委托業主委員會主任、廣西鵬韻律師事務所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原告起訴書載明的按各戶產權證登記的業主代表名單顯示為60戶。
據業主委員會主任介紹,實際業主不止60戶。其他沒有登記參加訴訟的業主多數持觀望態度,認為“胳膊擰不過大腿”,或害怕遭受開發商下屬的物業管理公司或政府相關部門或政府工作單位報復,也沒有交訴訟費用。
業主委員會、訴訟代表人一清早就安排人員在桂林中級法院審判大樓外的公路上指引參加訴訟的業主選擇正確行走路線進入桂林市中級法院審判大樓,不得喧嘩,免得被當成上訪人員攔截。
今天旁聽席上幾乎滿座,有一些原告代表年紀較大、白發蒼蒼,也顫顫巍巍按時趕來,安靜地睜大雙眼、挺直身板坐在旁聽席上滿懷希望期待勝訴判決。以致法庭審判員、書記員再三婉轉說明:桂林中級法院審判大樓恰巧在進行外墻裝修,老人家行走不太方便,工地也不太安全,既然委托了代表和律師,最好是不要來旁聽了;并非每一戶原告都規定要出庭旁聽,年老體弱生病的老人家和需要上班、工作、上學的其他年輕人和孩子們可以自愿來旁聽或者不來也行的。
開庭前,審判員和書記員發現旁聽席上就座的原告代表中,確實有個別打瞌睡的。不知道是沒有興趣呢,還是因為今天過于趕早以致睡眠不足或者年齡較大好打瞌睡?或者也像全國人大代表們開會公然打瞌睡那樣有樣學樣?好在及時提醒后沒有發現誰再打瞌睡。
庭審休庭時,一位原來沒有參加訴訟的女業主當庭向業主委員會主任表示:她那一戶是新搬來的,也要加入作為原告。
被告中房桂林公司是業內“老大”。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是中國房地產業最大的企業集團,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組建,現調整為國家大型企業工委直屬。該集團目前已在全國至少198個城市擁有320多家直屬、控股的成員企業。1983年元月,桂林市人民政府與中房集團在桂林市人民政府統建辦的基礎上組建中國房地產開發桂林公司(簡稱中房桂林公司),是桂林市首家房地產開發企業。該公司直接隸屬于桂林市人民政府,為“正處級”事業單位,實行黨委領導下的企業化管理。由此可見,“胳膊擰不過大腿” 也不是空穴來風,業主們選擇了正確的維權方式:既然禁止上訪,來法院討個說法總行吧?[page]
原來預約聯系,表示有意前往桂林中級法院法庭旁聽、采訪、錄像的本地和外地媒體及記者無一露面。被告方除一名男性代理人和兩名不明身份女子外,桂林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及被告中房桂林公司負責人均無任何人出庭。
開庭前法庭宣布紀律:禁止錄音、照相、錄像。業主委員會主任用手機在開庭前試圖用手機拍攝法庭照片留作記念,也被法庭要求立刻刪除。
今天上午進行法庭審理的第一個階段:舉證和質證。被告代理人每次都私自將原告當庭舉證的證據材料原件交給在旁聽席前排就座的兩名不明身份女子,違反法庭紀律而被審判長兩次警告,兩名女子后來被安排到旁聽席后排就座。律師在舉證與質證中,對被告與桂林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故意銷毀、涂改、偽造原始檔案,企圖向法庭提交虛假證據的違法犯罪行為,也特別提請法庭注意。
在今天上午舉證、質證到一半時,因涉及法庭依職權追加其他共同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等原因,審判長中途宣布休庭。審判長并限令被告3天內提交關于一樓工商管理間、菜市場業主的真實原始檔案。
桂林市鐵西中心廣場早在10年前就已經建成。在原鐵西“2號小區”、“1號小區”相鄰、拆遷范圍內,具體位置為漓江出版社與桂林第十七中學之間,一樓現為鐵西菜市場,二樓至八樓為商住樓,小區道路、樓梯、工商管理間、地下室等包括了自行車庫、機動車庫和下水道、化糞池、配電室、消防水泵等業主專用、公用配套設施用房。
善良的業主們一直誤以為一樓菜市場是桂林市政府的國有資產,小區道路、樓梯、工商管理間、地下室等物權屬于全體業主共有,誤以為開發商是代表桂林市政府管理小區業主公共物業和從事公益事業。
今天開庭時,被告辯稱位于鐵西中心廣場一樓的菜市場、工商管理間已經出售給了不明身份的個人所有;被告辯稱對小區道路、樓梯并不擁有所有權和管理權。那么,10年來,每天穿著制服坐在工商管理間里面的究竟是什么人呢?究竟是誰每月向小區道路、樓梯的幾十個商業攤位、檔口收取租金的呢?一樓菜市場、工商管理間、保安員,……,原來竟然都是私人的產業與保鏢?我聽了都嚇一大跳……
10年過去,現在地下室也成開發商或身份不明的個人專用專有的“人民防空洞”了?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