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可撤銷合同,有哪幾種情形?

導讀:
可撤銷合同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實,可以通過撤銷權的行使,將已生效的意思表示歸于無效的合同。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那么什么是可撤銷合同,有哪幾種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撤銷合同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實,可以通過撤銷權的行使,將已生效的意思表示歸于無效的合同。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關于什么是可撤銷合同,有哪幾種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撤銷合同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實,可以通過撤銷權的行使,將已生效的意思表示歸于無效的合同。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