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業合同終止條件

導讀:
綜上所述,前期物業合同終止條件有合同約定方面的約定解除的條件,以及法律方面的“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這一強制性期限條款。那么前期物業合同終止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綜上所述,前期物業合同終止條件有合同約定方面的約定解除的條件,以及法律方面的“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這一強制性期限條款。關于前期物業合同終止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第九百四十條規定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前,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訂立過程中因為沒有業主的參與,而業主在購房后,卻需要強制性遵守合同,在我國現今開發商與物業公司多數合為一體的情況下,通過《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坑害業主的事情極其容易發生。
因此,國家在《物業管理條例》中,特別用了第三章整章(共計11條條款)嚴格規定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簽訂要求、合同明示原則、鼓勵競標、共有設備處分權限制等各種保護業主權益的條款,并強制規定了“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這一期限條款。
所以,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約定的服務期限對業主有效,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內容就包括服務期限。業主不用等到服務期限屆滿后才能更換物業服務企業,即便沒有發生合同約定解除的情形,業主也可以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并且重新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即可終止。
綜上所述,前期物業合同終止條件有合同約定方面的約定解除的條件,以及法律方面的“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這一強制性期限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