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保修金管理辦法是怎樣規定的?

導讀:
第四條缺陷責任期內,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的管理應按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執行。缺陷責任期內,如發包方被撤銷,保證金隨交付使用資產一并移交使用單位管理,由使用單位代行發包人職責。那么建設工程質量保修金管理辦法是怎樣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四條缺陷責任期內,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的管理應按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執行。缺陷責任期內,如發包方被撤銷,保證金隨交付使用資產一并移交使用單位管理,由使用單位代行發包人職責。關于建設工程質量保修金管理辦法是怎樣規定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
第三條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內容,并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
(一)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
(二)保證金預留比例、期限;
(三)保證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
(四)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
(五)保證金預留、返還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等爭議的處理程序;
(六)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
(七)逾期返還保證金的違約金支付辦法及違約責任。
第四條缺陷責任期內,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的管理應按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可以預留在財政部門或發包方。缺陷責任期內,如發包方被撤銷,保證金隨交付使用資產一并移交使用單位管理,由使用單位代行發包人職責。
社會投資項目采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發、承包雙方可以約定將保證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機構托管。
目前應執行《工業廠房可靠性鑒定標準》(GBJ144-90)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屯50292-1999),不宜公執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建筑工程質量缺陷表面看可能是施工原因,但由于建設項目是建設單位(業主)、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地質勘測單位、材料供應單位、監理單位等共同參與的,任何一方的過失,都可能造成建筑工程質量缺陷。
1、鑒定的一般方法。
其目的在天核實鑒定對象的基本事實,方法包括:
(1)對地質勘察報告的檢查;
(2)對設計圖的復核;
(3)對影響安全性指標的施工質量檢查、檢測(如混凝土強度、砌體強度、鋼筋鋼筋檢測,構件截面尺寸復核,主體結構布置調查等);
(4)對材料質量的調查;
(5)對工程建設中管理與變更信息的調查。
2、鑒定必須的資料。
該類鑒定需提供的資料包括:
(1)工程設計資料(應包括所有的修改及變更);
(2)施工驗收資料(檢測數據、試驗報告、施工日記、分部分項檢驗資料);
(3)地質資料;
(4)監理資料;
(5)變更指令。
1、保證完整的退房權利。當出現開發商違約、購房者有權退房時,購房者應該有退房的選擇權,并且明確退房時如何處理,不退時又怎么對待;
2、把廣告寫進購房合同。直接在合同中約定廣告視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把廣告的內容以合同條款形式明確下來;
3、讓促銷宣傳落到實處。對于開發商為促銷提出的很多承諾,不僅要以書面方式確認下來,而且要保證這些促銷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4、自列清單要求開發商履行告知義務。購房者對于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比如房屋使用年限、小區規劃、面積測量報告等等,要求開發商進行告知;
5、購買期房時要求分期付款。簽訂預售合同時,購房者可以先支付定金,然后在交房和過戶時再支付房款;
6、完善“規劃條款”。不僅要把小區平面布局圖附在合同中,而且應該要求開發商將布局圖中的很多內容標注清楚,比如層高、方位、小區出入口、綠化率、商鋪市場定位等;
7、莫忘“會所條款”。對于擬配備會所的樓盤,應該在合同中明確會所權屬、功能、交付日期、是否對外開放、是否收費等;
對于我們個人來說,在買房的時候一定要向商家爭取房屋的保證金,并且一定要簽署合同條款,這樣萬一房屋在住一段時間后出現問題,是可以減輕自己的損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