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對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有哪些規定?

導讀: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那么《合同法》對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有哪些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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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對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有哪些規定?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