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并非當然無效

導讀:
無效合同本身的確是一種客觀事實狀態,但各國對無效合同的制度設計并非僅考慮絕對否定無效合同的價值,而維護交易穩定、促進交易效益并最大化地兼顧合同當事人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不可避免地要將符合這些價值目標的部分無效合同作為有效合同予以保護,使無效合同并非一律當然無效。未經依法確認的合同,當事人 不得自認為該合同無效而拒絕履行或阻礙其產生民事法律后果。綜上所述,合同無效并非當然無效,需要根據實際的情形作出相應的判斷,按照法院和仲裁機構的認定在確定無效合同是否絕對無效,無效合同準確的表述應當表述為合同經法定機構依法確認后無效。那么無效合同并非當然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合同本身的確是一種客觀事實狀態,但各國對無效合同的制度設計并非僅考慮絕對否定無效合同的價值,而維護交易穩定、促進交易效益并最大化地兼顧合同當事人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不可避免地要將符合這些價值目標的部分無效合同作為有效合同予以保護,使無效合同并非一律當然無效。未經依法確認的合同,當事人 不得自認為該合同無效而拒絕履行或阻礙其產生民事法律后果。綜上所述,合同無效并非當然無效,需要根據實際的情形作出相應的判斷,按照法院和仲裁機構的認定在確定無效合同是否絕對無效,無效合同準確的表述應當表述為合同經法定機構依法確認后無效。關于無效合同并非當然無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合同本身的確是一種客觀事實狀態,但各國對無效合同的制度設計并非僅考慮絕對否定無效合同的價值,而維護交易穩定、促進交易效益并最大化地兼顧合同當事人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不可避免地要將符合這些價值目標的部分無效合同作為有效合同予以保護,使無效合同并非一律當然無效。
對于同一事實,不同的人根據不同的標準會得出不同的結論,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往往會因為合同當事人的視角和標準不同,產生一方認為有效而另一方認為無效的分歧。如果一方認為合同無效就按照無效來 處理,應當履行的合同可因一方當事人的無效主張而不經過特定確認程序就可不予履行,必然導致部分本來合法有效的合同因為一方當事人的錯誤認識得不到及時履行,損害 合同的嚴肅性,危害交易安全。因此,在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有效這種極其復雜又極其重 要的問題產生分歧時,應當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未經依法確認的合同,當事人 不得自認為該合同無效而拒絕履行或阻礙其產生民事法律后果。
綜上所述,合同無效并非當然無效,需要根據實際的情形作出相應的判斷,按照法院和仲裁機構的認定在確定無效合同是否絕對無效,無效合同準確的表述應當表述為合同經法定機構依法確認后無效。
(責任編輯:星辰花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