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債務合同無效的情況下擔保合同還會有效嗎?

導讀: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擔保合同無效的主要原因1.主體不適格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為使第三人利益免受不測之損害,法律對擔保人的資格進行了限制。例如,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違反國家法律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地方法規和規章不能成為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當然也就不能成為認定擔保合同無效的依據。那么在債務合同無效的情況下擔保合同還會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擔保合同無效的主要原因1.主體不適格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為使第三人利益免受不測之損害,法律對擔保人的資格進行了限制。例如,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違反國家法律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地方法規和規章不能成為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當然也就不能成為認定擔保合同無效的依據。關于在債務合同無效的情況下擔保合同還會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找人借款或是做其他涉及比較大經濟利益的事情,借款方都會要求貸款者提供一定的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以確定它的存在,避免給自己帶來各種各樣的影響等。那么在債務合同無效的情況下擔保合同還會有效嗎?
1、《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擔保法》第五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3、《擔保法解釋》第八條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擔保合同無效的主要原因
1.主體不適格
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為使第三人利益免受不測之損害,法律對擔保人的資格進行了限制。沒有擔保資格而為擔保屬于主體不適格(不合格)。例如,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違反國家法律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企業法人保證人的資格當無疑問,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在經營上有相對的獨立性(如分公司)、但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的范圍內提供保證。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法人以外的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擔保人,例如,合伙企業等可以作為擔保人,公民也可以作為擔保人。
2.擔保物為禁止流通物
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抵押、質押)的,擔保合同無效。限制流通物抵押、質押是允許的,但變價時應當定向變價(出賣給有資格購買的人)。
3.違反國家管理規定
如《擔保法解釋》第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一)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三)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四)無權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違反國家管理規定不僅僅限于上述情形,應當指出的是,違反國家管理規定,應當是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確立的管理規定。地方法規和規章不能成為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當然也就不能成為認定擔保合同無效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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