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追償權是怎樣的

導讀:
擔保人對擔保無效后應承擔的法律解釋第9條規定: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對此,理論上存在著肯定和否定兩種不同的看法。當然,有人主張,當債務人將來有財產時,擔保人還可以追償。按照民法的公平、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既然擔保人取得了一定的利益,就應當付出一定的代價。那么無效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追償權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人對擔保無效后應承擔的法律解釋第9條規定: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對此,理論上存在著肯定和否定兩種不同的看法。當然,有人主張,當債務人將來有財產時,擔保人還可以追償。按照民法的公平、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既然擔保人取得了一定的利益,就應當付出一定的代價。關于無效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追償權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人對擔保無效后應承擔的法律解釋第9條規定: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或者在責任范圍內,要求過錯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本解釋確立了擔保人在無效擔保合同下的追償權,開創了過錯責任可以追償的先例。
這種解釋的主要理由在于,擔保人所承擔的責任原本是債務人的責任,債務人是最終的責任人,擔保人的責任只是一種代償。擔保人因其允諾承擔擔保責任,責任與權利通常不成比例。
如果不允許擔保人向債務人追償,則不符合公平原則的要求。而擔保人的過錯只是確定擔保人在擔保無效時繼續承擔責任的根據,不能改變這種責任為代償責任的性質。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在擔保合同有效的情形下,擔保人在承擔了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但是,在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下,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后,能否向債務人追償,擔保法則沒有規定。對此,理論上存在著肯定和否定兩種不同的看法。
當然,這一解釋也存在一定的問題。
第一,按司法解釋,在擔保合同無效時,確定擔保人的責任范圍是債務人不能償的部分。既然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那么擔保人的追償權又如何能夠實現呢?當然,有人主張,當債務人將來有財產時,擔保人還可以追償。
第二,在有償擔保的情況下,如果擔保人通過擔保取得了一定的利益,而同時又可以向債務人追償,這是不公平的。按照民法的公平、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既然擔保人取得了一定的利益,就應當付出一定的代價。這種關系應如何協調,應加以考慮。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