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的擔保人還需擔責嗎

導讀:
王某向李某借款,雙方簽訂協議。趙先生做擔保人,并以城區的一座房屋作抵押。當日,趙先生將房產證交付李某,但二人未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王某到期未按約還款,趙先生想問,自己應當承擔什么責任?這份抵押合同,之所以無效是債權人、擔保人均有過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所以,趙先生應承擔的是民事賠償責任,而非抵押擔保責任,其責任范圍不應超過債務人王某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那么無效合同的擔保人還需擔責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某向李某借款,雙方簽訂協議。趙先生做擔保人,并以城區的一座房屋作抵押。當日,趙先生將房產證交付李某,但二人未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王某到期未按約還款,趙先生想問,自己應當承擔什么責任?這份抵押合同,之所以無效是債權人、擔保人均有過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所以,趙先生應承擔的是民事賠償責任,而非抵押擔保責任,其責任范圍不應超過債務人王某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關于無效合同的擔保人還需擔責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
王某向李某借款,雙方簽訂協議。趙先生做擔保人,并以城區的一座房屋作抵押。當日,趙先生將房產證交付李某,但二人未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王某到期未按約還款,趙先生想問,自己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律師分析】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以城市房地產作為抵押物,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李、趙二人未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無效。
至于趙先生的責任問題,要看債權人是否有過錯。這份抵押合同,之所以無效是債權人、擔保人均有過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所以,趙先生應承擔的是民事賠償責任,而非抵押擔保責任,其責任范圍不應超過債務人王某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