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應包括哪些內容?

導讀:
施工合同是指施工人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裝工作;《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制定和推行“示范文本”合同。那么施工合同應包括哪些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施工合同是指施工人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裝工作;《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制定和推行“示范文本”合同。關于施工合同應包括哪些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施工合同應包括哪些內容?
(1)施工主要是指工程的建筑與安裝。施工合同是指施工人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裝工作;(2)《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制定和推行“示范文本”合同。




